百万河长上岗 我国全面建立河长制

17.07.2018  22:35

  水利部部长鄂竟平17日表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面建立河长制,共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河长30多万名,另有29个省份设立村级河长76万多名,打通了河长制“最后一公里”。

  鄂竟平在全面建立河长制新闻发布会上说,河长制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初步形成,已经实现河长“有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市、县三级均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承担起河长制的日常工作。同时,建立了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验收制度等6项配套制度。各级河长开始履职,党政领导上岗,社会共治正在形成。

  “通过实施河长制,很多河湖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推动解决了一批河湖管理保护难题,河湖状况逐步好转。”鄂竟平说。

  他同时指出,当前我国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损害和水灾害等新老水问题交织,集中体现在河湖水域,全面推行河长制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地方河长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有的河湖突出问题整治力度不够,有的地方部门协同、区域联动机制尚未全面建立,有的地区技术力量薄弱,河湖管理手段比较落后。

  “目前,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入新阶段,下一步要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名实相副。”鄂竟平说,水利部将会同相关部门与地方党委政府,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实化河长制任务,聚焦管好“盆”和“水”,即管好河道湖泊空间及其水域岸线、管好河流湖泊中的水体,向河湖管理顽疾宣战,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河湖新格局,还河湖以健康美丽。

  河长制下一步重点工作是:建立完善河湖档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河湖系统治理,夯实河长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实现河长治、湖长治。

作者:刘诗平         编辑:邱忠珲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