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票选满意店 群众来做监督员

24.02.2015  11:25

    大年初四,在济南定居的郝贞甲陪妻儿去新泰大伯家走亲戚。一进门,大妈就迎上来:“过年你大伯的‘三高’又上去了,一大早,就骑车去城西头药店买药了。”郝贞甲不解:“小区门口不是有好几家药店吗?”

  “你不知道。城西那家药店是投票投出来的满意药店,咱信得过。”大妈回答。   原来,新泰前年起发起群众评满意药店活动。参评单位不仅要证照齐全、店面整洁、管理规范,还要满足不经营假劣或不合格的食品药品,不违规发布虚假广告,一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三项基本要求。最后评出“群众满意药店”20家。去年,评选对象扩展为药店、饭店、食品商店“三店”。   这下不得了,全市1664家饭店、365家药店、5541家食品商店全都动起来了。经过筛选、资格审查,确定240家候选单位,通过手机短信、网络投票、168热线电话等方式选出前60名。   去年10月29日至11月5日集中评选的8天内,网站投票突破2.4万余票,短信投票4万余条,电话投票0.7万多个,总票数7.1万余票。   郝贞甲的大妈说:“我和你大伯给心仪的评选对象投了票。那家店还真选上了。”郝贞甲又问:“今年获群众满意奖,是不是意味着从此有了免打金牌,满意店若弄虚作假,咋办?”   说话间,郝贞甲的大伯回来了:“既然是我们评出来的满意店,大家伙儿就是监督员,万一有哪家违法经营,一经查实便摘牌。再说,群众满意‘三店’一年一评一表彰,今年评上了不等于明年能评上,今年评不上的可以争取明年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