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向上向善的山东正能量 核心价值观融入工作生活
初冬时节,漫步齐鲁大地,一股蓬勃生长、向上向善的新风扑面而来:一幅幅公益广告夺人眼球,一群群志愿者活跃街头,一座座儒学讲堂乡音袅袅……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2013年12月,中央颁布《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我省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与《意见》精神过程中,以构筑山东道德高地为目标,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齐鲁优秀文化为立足点,以实现传统美德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突破口,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打造起“美德山东、文明山东、诚信山东”建设品牌,努力在道德建设上走在全国前列。
示范引领
好事就上榜,好人有好报
无棣县海丰街道三里村82岁的老人余修怀,见人就夸自己的儿子。但就在前不久,这位老人还迈着蹒跚的步子到法院状告3个儿子不孝。
老人没想到,县法院立案庭庭长林建敏没有立案,而是请来孝老爱亲道德模范庞玉录调解。庞玉录讲了“百善之行孝为先”的故事,3个儿子面红耳赤,当场签订了每月付赡养费500元的调解书。
庞玉录是无棣县人民法院请来的18位“道德模范”之一。请来“道德法官”,组成“道德调解室”,将道德因素引入司法调解,让“孝老爱亲道德模范”现身说法调解家庭纠纷,由“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出面调解经济纠纷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在无棣,群众逐步形成有了矛盾纠纷先找德官再找法官,先进德庭再进法庭的习惯。
探索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山东人孜孜以求。自2007年起,我省启动实施“四德工程”。家庭美德突出“孝德”,职业道德突出“诚德”,社会公德突出“爱德”,个人品德突出“仁德”。公民道德规范具体化、生活化,说的是群众贴心入耳的话,树的是群众触手可及的杆,让善行义举上榜,为凡人善举立传。
一个“德”字,功德万千。为普通群众树碑立传,在我省各地形成了“人人做好人,好人做好事,好事就上榜,好人有好报”的浓厚氛围,如今,“上榜”已成为最时髦的词。截至9月底,全省80%以上的村庄、社区等建起善行义举四德榜,先后有3000多万人次上榜。
为更好地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我省广泛开展了先进典型、道德模范、“山东好人·每周之星”推荐评选活动,建立村、乡、县、市、省五级典型群体,把重点典型、最美人物、身边好人宣传结合起来,形成明星闪耀与群星灿烂的先进群体结构,产生覆盖全面、远近皆宜的示范效应。
用好一个“榜”,抓好一个“推”,正是提倡从群众身边好人好事学起,一个带动一群,一点影响一片,星火燎原,形成声势。去年以来,全省涌现出县以上道德模范典型1万多名、“山东好人”941名。 蔚然成风的志愿服务,涌现出一批响亮的公益品牌。国家电网山东电力系统的“善小”、青岛的“微尘”、济南的“泉城义工”等,在齐鲁大地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