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男子偷皮包后发现失主残疾 留下钱打电话还证
黄岛男子魏某盗窃财物后,无意中发现被盗者是位残疾人,于是他将4900多元钱留下,而“好心”地将证件还给了被盗者,并婉拒100元“酬金”,后魏某被警方擒获。记者昨天了解到,“盗亦有道”的魏某近日被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买来干扰器盗窃钱财
29岁的魏某是一名普通的公司职工,有温柔的妻子和可爱的儿子,小日子虽然贫苦些,但挺幸福。然而,魏某并不满足,总觉得钱不够花,为赚点外快,他动起了歪脑筋,决定盗取他人车内财物。他从一名网友那里购买了一个车辆信号干扰器。今年4月份的一天,魏某驾车到黄岛区10路公交车一站点附近寻找偷窃目标,很快,他盯上了车主薛先生。
在薛先生下车准备锁车时,魏某立刻打开干扰器阻止其遥控锁车。薛先生离开后,魏某心里也挺紧张,他在车附近徘徊了10多分钟,确定没人注意到自己,才打开副驾驶,拿走了一个男士皮包。
扮好心人归还证件
随后,魏某跑到一隐蔽处翻看皮包,发现里面有4900余元现金以及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此外,他还看到一张残疾证。这时他才回想起,车主下车时确实腿有点瘸。魏某突然对被盗者产生了怜悯之心,认为对方证件丢失补办起来会很麻烦。于是,他按包里一张快递单上的电话联系上了薛先生。电话里,魏某说自己偶然在路边一垃圾桶里捡到一个包,发现里面有好几个证件,一张快递单上有薛先生的电话,就跟他联系,准备将包送还给他,随后,魏某与薛先生约好了见面的时间与地点。
两人见面后,魏某拿出包里的身份证,“正儿八经”对薛先生本人核对了一番,“确认无误”后将包及证件归还给了薛先生,薛先生当即拿出100元酬谢,被魏某谢绝。
还证属从轻处罚情节
当地警方接到薛先生报案后,经过侦破,确定魏某就是盗窃嫌疑人,并最终将他擒获。近日,经黄岛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魏某被逮捕。检察官介绍,魏某归还证件行为属于从轻处罚的情节之一,但仍免不了刑事处罚。此外,检察官提醒广大车主,遥控锁车后再用手拉一拉,确定车门是否关闭;汽车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尽量将车停靠在有人看守的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