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假皮新疆和田籽料充斥市场 纠纷很多
近日,中国工艺美术大师马进贵气愤地向本刊投诉:家住广州的段女士花了近20万元,在名汇珠宝一层某档口买了两块所谓的和田玉籽料,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染色的假皮,结果档主不但不给退货,还准备打官司。在马进贵看来,这类现象当下非常多,简直就是欺诈,严重地祸乱了和田玉市场,甚至对整个和田玉行业的发展会带来极其负面的影响。就此,本报采访了买卖双方的当事人,他们公婆各说其理,而知名律师的分析则能引起广大和田玉爱好者的警戒。
造假方法
一种是用山料、青海料或俄料滚得很光滑,再染色假籽料;一种是用劣质籽料做满皮充好料;另外一种是籽料没皮色的染色迎合市场需求,因为带皮的籽料更受欢迎。至于染色的颜料,以前多用植物染料,现在多用矿物染料,造假手段越来越高明,很多用肉眼都不太好鉴定,在显微镜下看,或者通过化验,才分辨得比较清楚。
买方:
“假货”卖高价竟然理直气壮
气愤!
关于这一纠纷的源起,段女士是这样描述的:以前她和先生一直做钻石工具生意,后来也帮朋友物色一些玉器首饰。一开始,段女士常到华林玉器批发市场的C馆逛,了解各种白玉,也买过一些。C馆的商家一般会告知产地,如果略有染色,也会说明。“久而久之,我觉得华林玉器市场的商家还是挺诚信的。卖给我们这两块石头的‘薛氏和田玉’,原来也在C馆。2014年4月份,档主薛某将摊位搬到了名汇广场。我对他们家的货印象还不错”。
正好,段女士的先生有位北京的朋友也很喜欢玉石,那段时间老打电话让他们帮忙找点好料。“我觉得薛某做的都是籽料,肯定比山料更好,因此,出于对他的完全信任,我们要下了这两块他极力推荐的所谓极品和田玉籽料。当时,薛某带了14块料来我家,还写了一个纸条:‘红玉籽料,玉种红玉种。比重较重密度高油润好,市场售价150W以上;黄玉籽料,玉种黄玉种。比重较重密度高油润好,市场售价100W以上。’而红玉籽料他只要48万元,黄玉籽料他只要20万元。我们就将这两块东西的照片发给北京的朋友,他希望我们先把东西寄过去给他看看。薛某说,可以先付20万元定金。最后我刷了19万元,留1万元作为流动资金”。
那天是2014年的6月11日,付完款,段女士夫妇马上就将这两块籽料发给了北京的朋友。正好那段时间朋友出差在外,这两块石头在他那里一搁就是几个月,一直没有正式答复。直到11月份,北京的朋友把打了洞的两块石头寄回来了,说是名实不符。“我们只好去找薛某,他马上一口咬定我们毁坏了他的料,不能退。后来我们又尝试将这两块料发给苏州、上海的朋友,他们都直截了当地说,这是青海料染色后假冒和田籽料。我们这才如梦初醒,找到了薛某,希望退款,开始他表示这两块料,他可以二十万元卖出去,但只能退给我们十万元,本来想着花钱买教训,也就认了,没想到他还要我们继续买他的东西,譬如今天买了十万元的和田玉,他就扣除10%作为退款,要退还这些钱,我们还得再买一百万元的东西。这怎么可能呢?我们继续跟他交涉,他就扬言我们要告就去告好了。后来,我们找了广州的珠宝玉石鉴定机构,都说没办法出皮子的鉴定证书。这才明白,薛某能这么有恃无恐,就是因为他以为皮子无法鉴定”。
在这种情况下,段女士夫妇找到了马进贵,马进贵听完后很愤怒,觉得这不只是忽悠,更是诈骗。“他给我们介绍了国内和田玉鉴定权威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鉴定结果都表明这是染色玉石,两块加起来市场价值仅为5500元。就这样,在退款无望的情况下,我们决定到公安机关立案,追究薛某的刑事责任”。
卖方:
擅自给价值68万和田籽料“开窗”
要赔!
在名汇广场,记者找到了薛先生,关于这起纠纷,他则是这样表述的:“我们之间没有形成买卖关系,他付给我的19万元是两块和田玉籽料的保证金,保证不遗失、不损坏。如果他确定不要那两块料了,完好无损地还给我,我可以将19万元保证金还给他。当时,我还跟他说了,如果不要,3天内必须拿回来。结果他没在约定的时间拿回来,一拖就是四五个月。在这期间,我打过多次电话催问他们,如果不要就赶快拿回来,而他们就只打过一次电话给我,说要开窗,我当时就清清楚楚地回复他们:‘这绝对不可以。这么贵的东西你开了窗,如果不要了,我还怎么卖?’没想到,他们还是在每一块上各打了三个洞。如果他们付完全款,爱怎么处置都跟我无关。现在等于说借了我们的东西去卖,没卖出去又弄坏了,还要我们退钱,哪有这样的好事?两块料加起来值68万元,现在应该是我要求他赔偿49万元才对。我已经去过法院立案了,就等着给他们传票呢。我是做好准备打这场官司的”。
而关于假皮的事,薛先生也矢口否认。“我做和田玉生意已经十几年了,从来不卖假东西,无论是对他还是对任何客户,我的东西都是从新疆运来的,都能经得起检验。我有自己的玉矿,这些籽料就是从河床里直接挖出来的,根本不可能存在什么染色的事”。
专家:
一块值几千元的料卖几十万
离谱!
从事和田玉创作近五十年的中国工艺美术大师马进贵则表示,这两块所谓的“红玉”、“黄玉”,他一眼就看出来皮子是染色的,绝对不会错。“真皮有过渡色。我们都知道,皮子的形成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而是和田玉在河床中经过几千年、几万年甚至几百万年的‘摸爬滚打’才出现的,在这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水流冲刷的部位不同,籽料在不停地改变位置,种种因素都会导致皮子的颜色不可能完全一样,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自然过渡色。像这两块‘红玉’、‘黄玉’,一点过渡色都没有,绝对不可能是真的。商家不能昧着良心做生意。任何东西都要讲究物有所值,如果染了色不告诉买家,价钱还比较公道,卖个五千元八千元的,还说得过去,但一块值两三千元的料,要卖几十万元,这就太离谱了,完全属于诈骗了。这种事情对整个和田玉的信誉影响太大了,会把整个市场活活整垮,如果多发生几次,谁还敢买啊?”
同时,马进贵表示,现在用造假皮的方式冒充和田玉籽料的太多了,市场上80%的籽料都造假皮。“由于矿物染料和天然形成的皮子成分很接近,都是氧化亚铁,有些检测站因为没太大把握,不肯做鉴定、下结论。新疆的检测机构因为碰到这样的案例特别多,检测技术已经相当成熟,所以在全国是很权威很有说服力的”。
律师:
买方应在购买前把好质量关
慎重!
记者:在这一纠纷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出具的证书,是否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国家是否应该成立相关的权威鉴定机构?
朱永平:首先,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将有关司法鉴定的规定“鉴定结论”修改为“鉴定意见”,并规定了鉴定的启动权(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是国家、自治区指定的综合性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机构,承担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质量仲裁、商品验货、质量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多项服务。若申请鉴定程序合法,那新疆检验机构的证书便具有法律效力,但若只是当事人一方申请鉴定,另一方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即“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鉴定部门或者鉴定人不具有相应的鉴定资格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经过质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式解决。”这种情形下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国家有相关的鉴定机构,各省也有本行业的行业协会可作为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此点可通过相关部门的查询得知。
记者:在您看来,这一纠纷中双方各应负什么样的责任?哪一方的过失较大?
朱永平:这一纠纷的焦点在于涉案玉石的质量问题,买方称玉石非其所愿购买的类型,价值与其支付的定金价格不符,而卖方称其所卖玉石质量过关,就买卖双方而言,买方作为消费者,应维护自己的权利,在明确所购买的商品的质量后方购买,而卖方应保证产品的质量,双方各有其过失之处。若客观探讨,买方在此次买卖的过程中的过失是比较大的,因为买方只基于信任而未认真检验玉石的质量,并且在交付定金领取玉石后不及时对其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