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盐业体制改革:省盐务局撤销 监管责任下放

17.11.2017  16:07

    山东省近日发布《山东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山东省食盐监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2018年1月1日起,山东将全面实行新的盐业管理体制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管体制。

    按政企分开原则,山东剥离省盐业集团及市、县(市、区)盐业公司承担的盐业行政管理职能;撤销山东省盐务局,山东省盐业集团不再加挂山东省盐务局牌子。从即日起,盐业监管责任同步下放至各市、县(市、区)政府,不再实行原先双重领导、双重管理的体制;各市、县(市、区)盐业公司及人、财、物等下放所在市管理,由所在市政府统筹盐业监管体制和盐业企业改革;山东省盐业集团持有的市、县(市、区)盐业公司的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所在市国资监管机构。

    山东省盐业集团原先的全省盐业行业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移交给山东省经信委和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山东是食盐生产、消费大省,同时还承担了全国18个省市的部分食盐保障工作,但一直以来,盐企大而不强问题明显。盐业体制改革后,盐企改革成为重点任务。参照改革方案,山东将加快国有盐业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鼓励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兼并重组,允许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或向优势企业增加资本投入,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或公开上市等方式融资。(记者 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