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首次使用无人机开展环境监察

12.11.2014  17:56

  SK-VI型航拍无人机起飞瞬间

  按照省环保厅安排部署,近日,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对部分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集团违规建设项目开展独立调查,使用无人机进行巡航拍摄。这是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首次将无人机应用于环境监察工作中,实现了环境监察手段新突破。

  本次独立调查使用的多旋翼SK-VI型航拍无人机正常飞行高度达300米,巡航半径15公里,配置了1600万像素的相机。地面操作人员可全自动或手控获取园区项目建设情况,可定点定位高空航拍,能够清楚辨别项目情况,直接确认园区项目建设位置。环境执法人员可据此迅速到达环保违规项目企业,进行现场取证。无人机航拍技术的应用,大大提高了环境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

  下一步,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将在此次探索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扩大应用范围,切实发挥好无人机航拍技术在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的“千里眼”作用。

  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齐鑫山总队长(右三)到现场指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