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及参与8.12天津港危化品爆炸事故环境应急监测人员获环保部通报表扬

04.02.2016  11:04
          近日,环保部发布了《关于表扬“8.12”天津港危化品仓库爆炸事故环境应急监测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的通报》(环发〔2015〕153号),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及参与“8.12”天津港危化品爆炸事故环境应急监测的23名应急监测人员获得环保部通报表扬。       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瑞海物流危险化学品仓库发生火灾并引发爆炸,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并导致大量危险化学品暴露于环境中,次生环境污染对人民生命健康造成巨大安全隐患。环保部立即启动了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数批调集全国各地监测力量支援天津。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作为全国环境应急监测支援队伍第一梯队,于8月19日受命启程驰援天津,先后选派三批23名应急监测人员奔赴天津开展应急监测工作,坚守天津31天,由于领导重视,启动迅速,准备充分,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圆满完成了上级交付的应急监测援助任务。       在津期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应急监测人员严格按照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要求,开展爆炸现场及周边水质监测和分析工作。克服环境恶劣、实验条件简陋、工作强度高等困难,经常连续工作12小时以上,采样行程近4000公里,采集水质监测样品1200余个,分析水质样品500余个,充分展示了济南市环境应急监测队伍“准备充分、响应迅速、监测及时、数据准确、装备精良、作风过硬”的良好风貌。通过此次援津应急监测工作,充分检验了济南市站环境应急监测水平,锻炼了环境应急队伍,提升了环境应急监测能力,有力促进了济南市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