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通过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完善应急监测体系等手段,成功应对各类污染事故11起,保障了环境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保有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将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污染范围等数据上报,为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处置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定期开展应急监测培训和演练,增强实战能力,提高应急监测人员素质,增加应急监测设备10余套,提高了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能力。
二是扩大应急监测范围。把群众举报、社会及舆论媒体关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涉及环境污染的事件均纳入“突发环境事件”的范畴,树立“群众反映的问题即是应急问题”的理念,针对此类事件采取应急的工作态度,及时启动应急监测程序,为政府有关部门解决民生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三是加大区县(市)应急监测指导力度。鉴于突发环境事件实行属地管理的制度,区县(市)环境监测站是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的主体。针对区县(市)站技术力量有限的情况,济南市站对区县(市)应急监测工作采取技术培训、现场指导、现场支援的全方位支持模式,提升了区县(市)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