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监狱系统坚持法治引领全面提升依法治监水平

07.10.2016  21:33

 

      近年来,山东监狱系统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有效提升了依法治监水平,夯实了监狱安全稳定的法治保障基础。
      树牢法治精神,强化法治信仰教育。 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组织参加省法制办举办的宪法及系列公共法律知识讲座,学习宪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明确执法依据,树牢宪法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组织开展监狱警察执法能力素质教育,举办山东省监狱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文化建设理论研讨、素质能力教育培训、“严明纪律、严格履职”专项教育等活动,培育法治文化,形成法治信仰,提升监狱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讲求分类施教,确保法治教育实效。 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建立完善集体学法制度,适时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每年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系列专题讲座,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开展“法律进基层”活动,与中国政法大学、山东行政学院联合举办“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硕士研究生班”,培养基层警察法制专业人才。开展“法律进监区”活动,省邹城监狱将孟子文化专题教育与法制专题教育结合;烟台监狱开展“送教进厂区”活动,将车间改造成普法教学劳动场所。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将法律法规作为技术业务理论考试的重要内容,组织职工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增强职工法律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
      坚持依法履职,推动法治监狱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拟定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建立“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成立国家刑事赔偿复议委员会。坚持依法行刑,依法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坚持依法维稳,开展监管安全战略研究,制定《山东监狱狱政管理十统一》,完善侦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创新罪犯危险程度动态评估。制定《关于加强突发监管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应急防暴装备配备标准及使用管理办法》,提升依法应急处突能力。
      加强平台建设,发挥法治宣传作用。 提升宣传层级,先后在《人民日报?内参》刊发我省监狱公正执法的经验做法,省领导给予批示肯定,在《法制日报》头条报道《安全文明现代化监狱创建的山东样本》,在新华网报道《山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成立首个法律援助站》,受到公众良好赞誉。突出宣传重点,省局在育新网设立法律服务专栏,向罪犯发布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省临沂监狱创办监狱心语电视台《法律与改造》,打造“讲法?学法?守法”“法律伴我行”等品牌节目;省任城监狱通过育新网开设“法规天地”“心声论坛”栏目,组织罪犯讨论学法用法问题。创新宣传载体,省局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我省监狱法治工作,省鲁宁监狱将“微电影、微博墙”等引入法治教育,将《刑法修正案(八)》等与罪犯改造相关的法律内容编排为快板、小品、相声等,受到罪犯欢迎。
      突出资源利用,打造法治保障体系。 建好公职律师队伍,现有公职律师18名,实习律师3名,先后参与劳教制度改革、监狱退危、《监狱法》修改等工作,为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经济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和意见500余条,起草、审查、修改规范性文件70余件,承办合同纠纷、债务纠纷、行政应诉、刑事赔偿等涉诉案件200余件,接受委托调查和处理具体法律事务200余件,为警察职工和罪犯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为罪犯提供法律援助90余件。拓宽罪犯法律救助途径,省监狱联合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举办“法律直通车”活动15场次,举办法律心理讲座20场次;省鲁西监狱与济宁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共同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推动“一监区一法律顾问”建设。加大执法监督考核,通过召开推进会、现场督导会和重点抽查、全面检查等形式,对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进行集中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提高执法规范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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