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成立于2001年,为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审评认证工作。中心事业编制60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6个职能科室:综合办公室、保健食品化妆品科、药品审评科、药品生产认证科、药品经营认证科、医疗器械科。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中心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坚持科学监管理念、提升技术监督能力、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发展思路,围绕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大局,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深化“规范、高效、廉洁”的事业品牌,努力建设全国标杆式、引领式省级中心,各项事业得到了全面发展,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服务全省食品医药产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4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9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博士学位)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具有博士学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dfda.gov.cn/)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pharmacovigilance.org.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 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电子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报名材料:(1)《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应聘报名表》(附件2,以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报名表命名,如:药品审评1药物化学张三报名表);(2)《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3,以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登记表命名,如:药品审评1药物化学张三登记表)。
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岗位+所学专业+姓名”(如:药品审评1药物化学张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结束后,对设有招聘比例的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
对收到的报名表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电话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512室。资格审查时间:报名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下列材料:(1)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应聘报名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能够正常毕业);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4)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名单,通知符合资格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专业笔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有资格进入面试。专业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笔试总分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
2、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答辩、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素养、专业技术水平以及综合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专业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网站。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中心成立考察体检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的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pharmacovigilance.org.cn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
邮编:250014
联系人:黄传海
联系电话:0531—8856236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 省食药局审评认证中心公开招聘具有中级职称和博士学位人员岗位汇总表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