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盗窃20余次 专挑有玻璃大门的路边铺面下手

05.04.2016  18:48

    红网株洲4月5日讯(通讯员 郭雯)两男子一年内在茶餐吧、饭店、超市盗窃二十余次,涉案金额两万余元。4月5日,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曹某和沈某,以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曹某是湖南沅江人,沈某是湖南株洲人。沈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15年6月释放。曹某此前做过一段时间的水电安装,由于生意不好,赚不到钱,便想到以盗窃为生。2014年11月至2015年11月,曹某单独或者伙同沈某,先后二十余次在株洲市区茶餐吧、饭店、超市等地实施盗窃,一般是在凌晨左右,选择有玻璃大门的饭店、餐馆、超市等路边店铺,便于观察店内的情况。如果发现店内无人,便采用铁棍、液压钳等工具把门锁撬开,进入店内实施盗窃。
  
  案发后,曹某和沈某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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