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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2017  01:18

    新华网济南8月31日电 (通讯员 赵琳 赵勇)“小饮马庄村原村委会委员桂某,于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期间,利用负责村集体工程款结算的职务便利,向施工方负责人索要价值26万元的房产一套……”近日,济南市槐荫区纪委通报一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除了桂某党籍,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群众利益无小事。对于腐败问题,群众对身边的“微腐败”感触深、意见大。今年以来,槐荫区纪委紧盯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集中开展“拍蝇”行动,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行“零容忍”,重拳聚力进行整治和查处。

    针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资金管理等群众关注的重点,区纪委畅通了问题发现渠道,打造了“一网一微一热线”立体化监督举报平台,成立了专项工作组,集中查问题找线索,向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射出一支支“利箭”。今年以来,槐荫区纪委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1起,给予15人党纪政纪处分,形成了有效震慑。

    为从源头上遏制“微腐败”,槐荫注重建章立制,从“微腐败”重灾区的村级财务入手,积极搭建农村预防腐败平台,构筑制度篱笆。区纪委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积极推动财政部门加强对全区8个涉农街道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管理,全区101个村全部都与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了代理委托协议,由中心代理记账,代管资金、合同、印章,实现统一资金管理、统一票据和印鉴管理、统一公示、统一建档“四个统一”,中心成了农村“三资”的“好管家”。工作开展以来,农村基层“三资”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从源头上得到有效遏制,今年上半年,槐荫区纪委受理的农村信访问题,涉及农村财务、账务管理的不足11%。

    为解决执纪审查力量不足的问题,槐荫区出台《槐荫区执纪审查协作区工作制度》,将全区16个街道划分为4个执纪审查协作区,分别由4个区纪委常委包挂,协作区在区纪委常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通过实行片区协作,整合了执纪审查力量、提升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能力的效果,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供了机制保障。(完)

[ 责任编辑:秦来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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