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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初,经十路环山路口(东向西)、旅游路港九路口(东西双向)启用了远光灯抓拍设备。据济南交警数据统计,运行一个月以来,3处点位日均处罚50多起。按照计划,抓拍点位近期还会增加。
科技解密
一次违法生成4张照片人工审核后处罚
8月22日0:37,旅游路港九路路口亮着路灯,4辆汽车由西向东驶来,经过了此处的远光灯抓拍点位。其中2辆汽车因为滥用远光灯,依次被抓拍处罚。
第一个被抓拍的是辆出租车,在距离抓拍点约70米时,系统自动拍下了一张远端照片。数秒之内,又拍下了中端、近端和一张清晰记录车牌号的特写照片。4张照片连同视频录像,组成了完整证据链条。
记者注意到,每一张抓拍照片都分左右两个部分,左半幅为一般照片,右半幅则是灯光感测图。据介绍,远光灯抓拍设备共有2个摄像头,一个摄像头进行摄录(左半幅),另一个摄像头感应分析光源(右半幅)。市交警支队科研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抓拍的所有信息都得经过人工审核后才作处罚,根据右半幅图像中的车灯灯柱数量和光斑大小,一眼就能分辨出远光还是近光。假如车辆在远、中、近端3张照片及录像中始终开启远光灯,将被认定为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行为,罚款100元、扣1分。
历城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透露,抓拍系统对车灯光源极为敏感,没开远光灯被抓拍的情况不时发生,但几乎不会出现漏拍的情况。记者从部分抓拍失效的照片中看到,尽管有车辆前大灯十分晃眼,在右半幅照片中光源个数只有2个,而不是开启远光灯后的4个,像这种情况就不会上传处罚。
抓拍数据
审核处罚率超5成日均查处50起
历下交警相关负责人透露,远光灯抓拍系统早在7月就已投入测试,从当时经十路环山路口的情况来看,一个月就抓拍了1600余条信息,人工审核后超过800条信息为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日均26起左右。而在8月份正式启用后,日均抓拍数已经降至15起左右,下降约六成。
记者还从历城交警大队获悉,旅游路港九路路口的两处抓拍点位日均抓拍数量在40起左右,也就是说,市区3处抓拍点位日均抓拍数能达到50起以上。据了解,通过人工审核后,超过5成的抓拍能上传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远光灯抓拍设备下一步还将在其他路口推广,目前已经计划了多个新增点位。
[ 责任编辑:秦来玲 ]新华炫闻客户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