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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9.2017  06:42

  省城不断增加不礼让行人抓拍点位,违法将被罚款50元、扣3分 记者张舒摄

  近日,济南市交警支队公布了市区新增的34处电警设备,其中有33处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抓拍,这也是济南从2014年首次安装不礼让斑马 线抓拍之后,安装数量和规模最大的一次。记者梳理发现,这批点位几乎全部位于车流量较为集中的市区主干道路段,其中又以经十路最为集中。根 据相关条例,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违法者将被处以罚款50元、扣3分的处罚。记者张舒

   经十路、历山路抓拍点位最密集

  9月14日,济南交警在其官方微信上公布了市区新增的一批电警抓拍设备点位,其中33处为不礼让行人抓拍,分布于市区的20余处主干道路口。记者注意到,在这33处不礼让行人抓拍电警中,有17处点位均位于经十路上。也就是说,今后,经十路将会成为最易被抓拍到不礼让斑马线的道路。

  另外,历山路也是比较容易被抓拍到的地方。除了此次公布的经十路与历山路路口的新增点位之外,历山路历山名郡东门、历山路历下法院门口、历山路山大南路路口和历山路梨园大戏院门口都安装了不礼让行人抓拍。尤其是历山路南段(历山路和平路路口至历山路经十路路口),1公里左右的距离每隔300多米就会碰到一个抓拍点位。

  除了主干道之外,洪楼广场、大观园、长途汽车站这种客流量较多的商圈和大型场站附近也都安装了不礼让斑马线抓拍。

   今年查处机动车不礼让2.2万起

  从今年5月以来,济南交警展开了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严查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已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2.2万起,依法给予违法人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

  根据交通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马路应当避让。违反以上规定均为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47条规定,违法者将被处以罚款50元、扣3分。

  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南已将礼让斑马线列入驾驶员考试科目一、科目三之中。从7月1日至8月19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因行车时不礼让斑马线导致成绩不合格的就有806人,占考试人次的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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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机动车不礼让今年已有19人死伤

  今年以来,济南市因机动车人行道不让行为发生的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共18起,死亡5人,受伤14人。

  济南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济南交警加大了对机动车不礼让的查处力度,倡导交通文明,因机动车不礼让引发的事故大幅减少,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下降14.28%;死亡人数减少5人,下降50%;受伤人数减少2人,下降12.5%。

  需要注意的是,在路口如果不礼让斑马线,被查处后司机还将面临被交警部门曝光照片、真实姓名、家庭住址和工作单位,也就是说,除了“丢分”“丢钱”之外,不礼让行人的驾驶人还会被定期曝光“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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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33处不礼让抓拍点位

  经十路与舜耕路路口(东向西、北向南、西向东、南向北),经十路与千佛山路路口(东向西、北向南、西向东、南向北),经十路与历山路路口(南向北),经十路与二环东路路口燕山立交桥路口(西向东),经一路与纬二路路口(东向西、北向南、南向北),北园大街与济泺路路口(北向南),明湖西路与顺河西街路口(南向北),济泺路与堤口路路口(北向南),经十路与纬一路路口(东向西、北向南、西向东、南向北),经二路与纬二路路口(南向北),经四路与纬二路路口(北向南),经十路与纬五路路口(东向西),经十路与纬十二路口(西向东),经六路与营市街路口(东向西),经六路与纬七路路口(东向西、南向北),经六路与纬八路路口(东向西),花园路与洪家楼南路路口(东向西),二环东路与花园路路口(南向北),经十路与舜华路路口(南向北),工业南路与开拓路路口(西向东),工业南路与颖秀路路口(东向西)。

[ 责任编辑:秦来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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