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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0.2017  06:51

    济南市市中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突出抓好责任分解、考核、问责三个关键环节,严格落实细、实、严要求,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即责任分解抓细,构建落实体系。认真落实《市中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意见》,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用两个“责任清单”细化、具体化,主体责任细化为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正风肃纪、源头预防、领导支持、表率示范6大项、48小项具体内容,逐项分解到各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层层分解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

    “”即责任考核抓实,强力推进落实。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考核,认真落实《市中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和分析通报制度》,在抓好日常督查的基础上,半年检查采取书面调度形式,年度检查由区委常委带队进行实地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群众测评等形式,依据考核细则逐条逐项全面检查。综合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专题报告并进行通报。

    “”即责任追究抓严,问责倒逼压力。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追究主体及其职责,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违规选人用人,巡察整改不落实的,视情节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既追究领导责任又追究党组织的责任,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用问责倒逼履责,形成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新常态。

[ 编辑:庞黎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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