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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2017 02:13
本文来源: 新华网
今年以来,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纪委监察局机关积极探索建立干部监督管理问责机制,以责任追究促履职担当。
以制度规范行为,建立健全了请销假制度、休假制度、外出审批制度等,相继出台了《机关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和《对机关干部家庭开展“家访”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严肃处理干部“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通知》等。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不但在“八小时”内约束干部行为,在“八小时”外也能掌握干部的动态,延伸监督触角,体现组织的严管厚爱,切实筑牢廉洁自律的防线。
以制度加强监督,制定了槐荫区《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了监督对象、监督方式和监督内容,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纪政纪的执行者、维护者、监督者,必须带头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坚持用铁的纪律规范和约束自身的履职行为。以制度形式保障“打铁不离自身硬,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全面落实。
以制度明确问责,起草出台了《关于严格纪检监察干部责 任追究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责任追究的情形、方式和程序,并对责任追究结果运用提出了要求。通过以上措施,切实强化了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规矩意识,确保问责追责对执纪监督问责过程的全覆盖,有效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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