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稿件
济南高新区纪工委严格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之规定,完善措施,严格程序,着力规范线索的集中统管。
配备专职案管人员。针对人员编制少的实际,调整一名专职人员专司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并明确另外一名人员兼职案管,实行AB角责任管理,彻底改变以往无专职案管人员问题,实行专岗专人专职专管。
细化规范呈办流程。区分信访岗位、执纪审查岗位、干部监督岗位、党风政风监督岗位、派驻单位、街道纪工委,以及上级转办、领导交办、巡察移交、审计移交、行政执法移交、司法移交等所有可能涉及问题线索的岗位和环节,分门别类细化规范问题线索分办流程。规定案件监督管理岗位统一受理巡视工作机构、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干部监督岗位、党风政风监督岗位、执纪审查岗位、派驻单位、街道纪工委发现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岗位受理的线索统一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岗位,由案件监督管理岗位对相关问题线索提出分办意见,经领导批阅后送各承办岗位或单位办理。相关承办岗位或单位及时拟定工作方案,经领导审定后,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每月20日前向案件监督管理岗位上报线索处置情况,由案件监督管理岗位统计汇总后上报市纪委,通报区纪工委相关岗位或单位。
严格督查痕迹落实。明确要求问题线索从接收、受理、登记、呈办、分办、审查、审理、上报、装卷等流转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实行全程留痕管理,各个环节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问题线索,逐件编号登记,建立专用管理台账,全程登记备查。案管岗位人员每月组织相关岗位或单位对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核对,并对办理结果进行定期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向区纪工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区纪工委分管领导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问题线索综合情况汇报,进行分析研判,对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深入研究,提出处置要求。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既保证了问题线索的全面有效监管,又推动了问题线索的查办效率和查办结果。
[ 编辑:庞黎黎 ]新华炫闻客户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