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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询警示我在今后的项目推进中不仅要做到自身清廉,更要注意工作程序,注意加强对工作的跟踪监督。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我一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更加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回馈组织的信任和培养。”日前,一位园区领导干部收到济南高新区纪工委发来的函询后,深表感激。
济南高新区纪工委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定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践行“四种形态”实施意见(试行)》,探索实施“三看”工作法,推动了“四种形态”的有效运用。2017年全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388人次,一至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3.7%、24.2%、7.5%、4.6%,“四种形态”结构特征呈正向变化。
看态度。认错从宽,对幡然醒悟、态度诚恳的予以从轻处分。在约谈中,正视问题并自愿认错的,属于二、三种形态处分的,可从轻处分,对情节轻微,免予处分的,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接受调查期间积极配合,真诚悔过,如实坦白组织已经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主动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的,可从轻、减轻处分。涉及经济类职务犯罪的,积极退回、上交违纪所得,或有查证属实的检举等立功表现的,在移送时说明态度表现,供司法机关参考,把握好纪法衔接。谈话中故意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作出虚假承诺,对组织挽救无动于衷、执迷不悟,毫无悔改之意,坚决给予从重或加重处理。
看情节。依据违纪情节,分为四个层次来考量党纪处分。对违纪情节轻微,无主观故意的,可免予纪律处分,由当事人所在党组织进行谈话,给予批评教育。虽违纪情节不算严重,但屡教不改,逮住就认错、放了又再犯,即便轻微,也不能从轻。对在重点领域、违纪行为高发部位的,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重点查办、优先查办;对对抗组织审查、推卸转嫁责任的,加重处分,绝不“缩杆走尺”。违纪情节严重,但当事人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或挽回影响的,有主动说清问题、检举揭发等酌定减轻处分情节的,予以适度减轻处分。追责中,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担责的,尚无明确限制规定、缺乏经验先行先试等原因在履职中出现失误和错误,且未谋私利、无主观故意、能主动纠错的,减轻或免予问责。
看时境。注重用动态的理念监督执纪,对需要严肃整治的违纪行为,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以及重要时间节点顶风作案的,从严从重处理。对变换“马甲”违纪问题,加重出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针对不同的单位,不同的实情,主要违纪行为的分布和特点,实施不同的执纪监督切入点和执纪裁量。
[ 编辑:庞黎黎 ]新华炫闻客户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