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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济南市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施行,全市3800多户非居民用水单位的用水计价方式将变为分档超额累进计算。1日开始,已有50至100家具备条件的非居民用水户率先以用水定额作为用水基数计算,年用水量超5万方的219家非居民用水户将作为第一批推行。最迟到2020年,所有的非居民用水户都将细分超定额用水的量并进行超额累进加价收费。
老计价方式已用21年超计划用水收费偏高
新计价方式分档累进收费
7月1日起,济南的3800多户非居民用水户用水计费将根据《济南市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中的分档累进加价计费方式来缴费。新制度更能保障非居民用户的合理用水需求,同时严格用水定额管理累进加价计费,引导非居民用水户节约用水。
在该制度执行前,济南市非居民用水户按照行业不同和超过用水计划指标的比例不同,水费按总用水量X水费X倍数收。比如,工厂、宾馆、饭店等生产经营性企业超计划不足20%,按水费2倍征收,即水费是总用水量X6.05X2,而用水超计划20%以上不足30%,按水费4倍征收,即总用水量X6.05X4,根据超计划的百分比不同,最高能按水费的8倍征收。
“这个加价计费的非居民用水计费方式是从1997年开始执行,至今已有21年。这期间非居民用水的水价提高了,再按照超计划用水水费直接加倍征收的方式计价,已经不科学,企业的用水负担重。”济南市城乡水务局副巡视员刘明翠说,这也是需要推出新的计费制度的原因之一。
记者从济南市水务集团了解到,在1996年12月时,非居民的用水中,酒店类的经营用水收费是2.1元每方,工业用水是1.4元每方,此后非居民用水户的水价经过了多次调整,目前非居民用水的到户水价是6.05元。如果一家非居民用水工业企业超计划20%用水,1997年时,每方的水费按2.8元收,而今年执行新计费制度之前,则按12.1元征收,而一旦超计划40%以上时,1997年时,按11.2元每方收,今年7月1日前则按48.4元征收,费用增加较大。
1日开始执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后,变为分档累进收费。除“两高一剩”(高耗能、高 污染、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之外的非居民用水户计量水量分为了三档,第一档是行业取水定额水量,企业用 水没有超过定额水量时,执行规定的到户水价,目前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是一方4.35元;执行非 居民用水价的单位每方是6.05元;执行特种水价的纯净水加工业用水,洗车业用水,高档洗浴业用水是16.30 元。
当上述非居民用水户的用水超过定额水量又低于定额水量的2倍时,算作第二档,这一区间的用水需要加 收一倍的基本水费,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这部分用水每方收4.35+2.95元即7.3元一方,执行非居 民用水价的单位这部分用水每方收6.05+4.25元即10.30元;执行特种水价的行业这部分用水收16.30+14.50即 30.80元每方。
居民用水户超过第二档水量的部分算作第三档,这部分需要加收2倍基本水价,即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非 居民用户一方按4.35+2.95X2即10.25元收;执行非居民用水价的单位每方6.05+4.25X2即14.55元;执行特种 水价的行业这部分用水收16.30+14.50X2即45.30元每方。
而对“两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等行业,超定额水量加价按照规定的到户水价的2 倍收取。这部分行业中,按照非居民用水价格收费的,用水定额部分的用水量是6.05元每方,超过定额用水 量的部分按照到户水价的2倍即6.05X2等于12.1元收费。
用水基数由三年加权计算的用水指标
改为省或国家的行业用水定额
除了分档和计算方式变得更科学外,非居民户的用水基数也更合理。原先非居民用水户的计费基数是用水计划指标,这个用水计划指标基于非居民用水户三年用水量加权计算,同时综合考虑用水定额和用户实际用水情况编制,虽然3年的用水量可以反映企业一个企业一段时期内的用水需求,但一旦用水户的产量增加而带来用水量增加,这样的计算方式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生产特别是扩产的用水。
刘明翠举了个例子,此前有一家中药制药企业计算用水计划指标的三年间,有一年厂区搬迁,用水量减少,这使得加权后的用水计划指标也少了。企业完成搬迁后又新上了生产线,投产后也没有及时向节水办提出新的用水申请,这使得企业出现了超用水计划用水,水费负担增加的情况。
而新制度的用水管理更精细,按照生产单位产品,喷洒单位面积或人均生活所需的用水定额来计算。比如,根据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餐饮业中的快餐点、职工及学生食堂按照每人次的用水定额是15—20升,再按照实际的用餐人数来计算用水量。生产企业则也有单位产值的用水量标准,再根据实际的产值来计算。
用水定额优先执行山东省行业取水定额标准,省标准没有涵盖的行业,选用国家分行业取水定额标准,国家和省均未覆盖的行业,节水办将结合济南市非居民用水户生产经营实际,制定严于国家和省标准的用水定额。“国家和省的标准基本都已经覆盖,没有覆盖的很少了。”济南市城市节水办主任张桂花介绍。
先从219户年用水量5万方以上用水户推开
其中50—100户已具备条件
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2020年底前,各地要全面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张桂花说,目前济南暂不具备全面推开新制度的条件,根据前期调研,将把年用水量超5万方的219户重点用水大户作为第一批推进。其他用水户逐步过渡,暂时按用水计划指标作为用水基数,根据新制度累进加价计费。
“执行新制度需要满足3个条件,一是国家和省有有关的用水定额标准,二是企业分类分表计量的用水量;三是用水单位分类计量的用水量对应的产值,多数企业不具备这3个条件,所以要逐步推进。”张桂花说,后两个条件的满足有一定难度。一方面,供水企业将与非居民用水户根据用途不同分类装表计量,另一方面,随着智慧城市建设推进,统计部门、经信部门的企业产值数据将能同步到节水办,目前只能调用已有数据或可以明确计算的数据,比如学校师生人数、绿化面积、工业生产产产品的产量。
对年用水量5万方以下的非居民用水户如何适用用水定额标准?张桂花说,如果用水户认为自己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也可以向济南市节水办提出申请,节水办将进行条件核查,如果装备具备齐备、产品计量能明确,也可以依据超定额计算。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皇
[ 责任编辑:秦来玲 ]新华炫闻客户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