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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质量月活动今天在济南启动,启动仪式上,济南市发布了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推进情况。
自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以来,济南市政府通过确立城市质量精神,创新工作体制和机制以及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举措,推动全市质量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走在全省前列、推动省会城市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济南市将“推动‘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写入《济南市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匠心铸就 品质泉城 ”为城市质量精神,凝聚起泉城人民实现质量共治的智慧和力量,打造有温度的高品质的质量城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37个部门组成的济南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出大质量格局。先后制定和出台了《济南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
此外,济南不断加大质量强市和品牌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对先进制造业首次入选“世界品牌500强”、“中国品牌500强”企业、新获得中国质量奖的法人企业、当年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企业、新获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当年被确定为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单位和牵头制定并获批国际标准的企业、新获得“中华老字号”认定的企业、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企业,给予不同金额的资金扶持。
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推动广大城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升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城市建设、政府服务等宏观质量水平,促进质量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行动。2017年6月,济南市启动了“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10月12日,原国家质检总局发函批准济南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济南市政府开展一系列活动,助推产业、产品、工程、服务、环境“五大质量”统筹发展、协调发展、量质齐升。(记者 何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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