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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纪工委紧紧围绕履行执纪监督管理职能,强化措施,落实处分决定执行,彰显警示教育效果。
启动约谈问责机制。处分决定书、纪委监委机关文书送达回证、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内容要素清楚齐全,支部会议记录有相关内容,相关资料要齐全完整。针对个别单位负责人或经办人员碍于情面,擅自违规缩小处分决定宣布的范围或推迟处分宣布的时间,采取约谈相关责任人的方式责令其第一时间纠正。
建立台账跟踪机制。明确区纪工委、人力资源管理部、财政局、街道纪工委、被处分人所在党组织等5个单位的职能。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受处分党员处分决定的归档,检查提拔、考核评定等级和调资是否合规;财政局负责对被处分党员涉及调整职务工资后的发放情况执行是否到位;街道纪工委负责所属区域被处分的党员处分决定归档、送达、宣布等是否符合要求。纪工委根据纪律处分决定执行的事项对受处分人员进行跟踪监督,对所有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进行清查核实,按照对口联系的原则进行协调督促处分执行,安排专人填写《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登记表》,建立台账。
加强教育谈话。注重倾听受处分人意见,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疏导工作,消除对立情绪,帮助提高认识,引导改正错误,指明努力方向。通过发挥案件审理的教育转化功能,在处分决定见面宣布阶段,处分决定见面时教育谈话的环节,使教育更有针对性、时效性,更能触及被处分人的灵魂,起到入耳入脑入心的作用。从而使其深刻认识错误,切实改正错误和预防日后发生类似错误。同时,将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确保处分执行情况的严肃性。
2018年1月至5月,高新区纪工委共处理违纪党员50人,恢复党员权利1人。截至目前,处分决定全部执行到位,帮助受处分人改正了错误,修正了航向,使党员干部从身边案例中受到了警示教育。(完)
[ 责任编辑:秦来玲 ]新华炫闻客户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