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到省厅开展《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执法检查

16.10.2014  11:32

 

10月1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建成带队到省厅开展《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听取了省厅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李少华,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孟富强等陪同执法检查。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刘俭朴主持汇报会。副厅长王玉志汇报了省厅贯彻实施《条例》情况。

        刘俭朴首先对执法检查组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他指出,近年来,省厅行政复议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工作准则,以维护法律尊严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全面提高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和《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积极探索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和纠纷,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国土资源合法权益,促进了国土资源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2012年,省厅被国土资源部表彰为“全国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被省政府表彰为“山东省行政复议工作示范单位”。我们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把全省的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王玉志在汇报中指出,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始终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在2000年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下设行政复议办公室,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及时进行调整。随着公民法制意识的普遍提高,近年来,省厅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持续增加,特别是土地征收和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上升趋势明显。仅2014年上半年办理土地征收类行政复议案件就多达346起,为前三年数量总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工作量成倍增加,许多案件处理起来难度越来越大。为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王玉志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对贯彻落实《条例》和修改行政复议法律法规,从集中行政复议职权、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进一步重视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加强行政复议的司法审查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于建成充分肯定了省厅的行政复议工作。他指出,省国土资源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权力运行,注重理论研究,推动全省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探索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法治国土建设,“是当之无愧的‘示范单位’”。于建成对省厅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不断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二是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提升行政复议的权威性;三是进一步探索创新,提高行政复议的实效性,切实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再上新台阶。

        汇报会后,检查组一行到厅行政复议审理室查阅了行政复议案卷材料,并前往省国土测绘院观看了山东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演示。

        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汇报会。(记者  张彩霞  特约记者  安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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