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主任会议
本网济南11月14日讯 省人大常委会今天举行第33次主任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于11月24日在济南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柏继民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温孚江、尹慧敏、于建成、宋远方,秘书长翟鲁宁出席。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研究了关于召开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的有关问题。建议常委会第11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省人大财经委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修改稿)》、《山东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修改稿)》、《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草案)》、《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草案)》的议案,审查济南、青岛、淄博三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4件地方性法规和决定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国土资源工作情况、全省农业科技推广与创新情况、全省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省人大内司委、省人大农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3号议案和第10号议案、第47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孙绍骋辞去副省长职务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审议人事任免案等。
会议研究了有关机关负责工作人员免职事项,听取了山东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换届工作情况的汇报。
柏继民要求,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把学习贯彻两个重要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把学习两个会议精神与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深刻认识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全面推进法治山东建设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进程中担负的重要职责,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感;要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抓好会议精神和省委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意见》的贯彻落实;要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和两个《意见》为契机,不断改进人大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