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进行执法检查

19.09.2014  21:56

  本网讯 9月15日至1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建成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两路对日照、临沂、菏泽和潍坊、滨州五市贯彻实施《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主要围绕各市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情况、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情况以及信访部门受理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投诉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各市对修改行政复议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召开14次座谈会,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并深入公安、工商、法制等部门实地检查,审查行政复议案卷和行政执法案卷。检查组认为,各市政府采取切实措施,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条例,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和谐稳定,探索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于建成强调,行政复议是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平台和窗口,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机关要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要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能力建设,积极探索创新,提高复议案件质量,不断增强行政复议的影响力、权威性和实效性。要进一步修改完善行政复议条例,使条例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


  省人大法制委、内司委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府法治办负责同志参加了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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