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省政府修改山东气象“一法规两规章”

26.02.2018  10:32
        2月11日,山东省人大、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了修改后的《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气象管理办法》、《山东省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管理规定》全文。《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改决定于2018年1月23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并由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3号)公布;《山东省气象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的修改决定于2018年1月2日经省政府第1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月24日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公布。
  据悉,此次法规规章修改是省人大和省政府依据法制统一原则,根据国家“放管服”改革以及根据中央关于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要求对相关法规规章进行的部分修改。上述“一法规两规章”的修改内容主要涉及雷电灾害防御相关法律制度、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气象资料制度以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法律制度。
  责任编辑:Z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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