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意见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02.03.2017 19:12
本文来源: 半岛网
《意见》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
《意见》阐述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重要性,明确划分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基本原则。
《意见》确定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划分的主要内容,在中央统一制度框架内,根据中央授权,省以下财政事权划分由省委、省政府统一确定,通过明确界定省级财政事权、保障市县履行财政事权、规范理顺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建立财政事权划分动态调整机制等,逐步形成清晰的省与市县财政事权清单。
《意见》强调完善省与市县支出责任划分,要求根据调整规范后的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划分清单,进一步完善省与市县支出责任划分,省级财政事权由省级承担支出责任,市县财政事权由市县承担支出责任,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区分情况划分支出责任,努力做到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
《意见》出台相关保障和配套措施,提出协同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以及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相关领域改革,要求做好清理规范资金配套政策、完善省以下收入划分和转移支付制度、积极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配套工作,并及时推动相关部门职责调整。
《意见》细化职责分工和实施步骤,明确了省直部门和各市政府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职责,并提出了推进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意见》的创新之处
我省《意见》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从阐述改革重要性入手,明确了具体划分改革中应把握的六条基本原则,并将处于改革核心地位的财政事权划分单独作为一部分,重点更加突出,脉络更加清晰。同时,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总体框架内,结合我省实际进行创新完善,从大的方面初步形成了省以下财政事权划分的基本框架,为下一步深入推进各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
本文来源: 半岛网
02.03.2017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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