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住建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的通知
济建镇字〔2016〕5号
转发省住建厅 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住建委、财政局:
现将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村字〔2016〕2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2016年任务分配和做好危房改造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2O16年中央和省里分配给济南市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2350户(含建档立卡贫困户1746户),其中直接下达商河县任务308户。年初,市里根据有关县(市)区上报的农村危房改造户数,综合考虑各县(市、区)的实际需求、建设与管理能力、地方财力、工作绩效等因素,对全年任务进行了预分配,各县(市)区认真结合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户开展危房改造,将改造任务细化分解到乡(镇)和村庄,现确定2016年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详见附件)。11月10日前,要确保农户档案录入完毕,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并将年度总结报告报市城乡建设委、财政等部门备案。
二、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按照分配的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城乡建设、财政部门要积极会同民政、民族事务、国土资源、扶贫、残联、环保、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要求,坚持工作原则,认真确定补助对象,严格执行人均和户均建筑面积规定,规范操作农村危房改造7道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广泛宣传,阳光操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三、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省里制定的农村危房改造分类补偿标准,在确保完成改造任务的前提下,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合理确定县级配套补助资金,同时落实本级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经费。要认真落实省、市对补助资金的管理要求,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全面推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房户“一卡通”账户的制度,要在信息系统中上传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户账户凭单的照片。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的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附件:济南市2016年有关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济南市财政局
2016年10月25日
附件:
济南市2016年有关县(市)区
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县(市)区
总任务数
(户)
其中:
建档立卡
(户)
其中:
非建档立卡(户)
备注
天桥区
31
5
26
历城区
424
236
188
长清区
295
271
24
章丘市
670
510
160
平阴县
134
61
73
济阳县
488
355
133
商河县
308
308
0
合计
2350
1746
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