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体育局发布加强体育文化工作意见
近日,为了贯彻落实全国体育宣传会议精神,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体育文化工作的部署要求,山东省体育局在全国各省区市中率先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体育文化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制定体育文化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目标,提炼出在全省具有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在全国具有地方特色和独特气质的山东体育文化。
发展体育文化意义重大
体育文化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标志和根本动力。山东是齐鲁文化和儒家文化的发源地,优秀文化遗产丰富,中华武术、健身气功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山东蓬勃开展,潍坊风筝节、泰山登山节等一批特色体育活动沿袭至今,青岛帆船之都、日照水上之都、淄博蹴鞠等都彰显着城市体育文化。但体育文化工作与与文化大省和体育大省的地位还不匹配。
《意见》指出,要深刻认识发展体育文化的重要意义。首先,发展体育文化是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将文化强省建设与经济强省建设并列为山东发展的整体战略。而体育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领域,必将在文化强省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其次,加强体育文化工作是推动全省体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体育强省的必然要求。当前,山东体育事业已经走在全国前列。全省体育系统正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体育强省建设的部署,努力推进体育事业科学发展。体育文化是引领大众思想观念和生活理念的旗帜,是增强全民体育意识,普及体育运动,提高竞技水平的根本动力,必将融入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等各个部分。全省体育系统要在发扬优秀体育传统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总结、继承、创新、发展的文章,主动适应新常态,以快速发展的体育文化夯实建设体育强省的基础。第三,发展体育文化是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是引导广大群众转变体育理念和生活方式的有效途径,也是拉动体育消费的重要措施。
重点部署六项工作任务
《意见》中提出要制定体育文化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目标,将传承体育文化遗产、打造体育文化平台、丰富体育文化内涵、总结推广优秀运动队文化建设、助推校园体育文化形成、加强媒体宣传等方面作为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提炼出在全省具有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在全国具有地方特色和独特气质的山东体育文化。
——要大力加强对民族体育、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推广和体育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工作,尤其要重视具有山东地方特色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整理和推广工作,以视频和书籍等形式进行记录、保留,并做好宣传、推介、表演和展览;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切实开展体育文物、体育文化藏品、对外交流藏品等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加强体育史志编纂工作,为后人留下丰富详实的体育工作印迹。
——要发挥好青岛奥帆博物馆、临淄足球博物馆、海阳亚沙会展览馆等的作用,并规划建设山东体育博物馆;筹办建设好济南、青岛两地的山东体育产业展厅;组织举办各种体育专题展览,积极参加全国和省内的体育、文化展览,并参与国际展览、展会;鼓励各地举办体育展览、展销活动,利用好现有体育场馆、举办体育表演活动;借助作家协会、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等文化社会团体的力量,创作体育体裁的文化作品,把具有山东独特气质的体育精神和文化内涵推向全社会。
——要把体育文化与全省的体育赛事、全民健身活动等有机结合,共同策划组织。在全省各单项省级比赛、全省大中小学生体育联赛、全民健身运动会、各市举办的品牌赛事中,加入体育文化元素,开展体育文化活动;在体育彩票的宣传中突出体育文化,以多种多样的形式和载体,不断丰富体育文化的内涵,推动体育文化向深度、广度拓展,推动全省体育文化和各市地方特色体育文化发展。
——省各项目管理单位和协会要积极挖掘、总结本项目的发展历史、成功经验,对体育项目特色、组织文化、团队精神等体育文化内核进行总结提炼,并进行宣传推广;要结合项目特点,开展体育文化活动,并做好重大赛事、活动的资料留存、整理和存档;要在运动队开辟文化空间和场所,大力营造运动队文化氛围,让运动员了解中国的传统文化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
——体育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合作,加强体教结合,充分发挥体育系统的人才和专业优势,有计划地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到学校传授体育技能、讲述体育故事、传播体育精神,对中小学生进行励志教育,传播体育正能量,培养孩子的体育兴趣、爱好,推动校园体育文化发展。全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要根据自身特点,培育和形成自身的特色文化。
——要与省内主流媒体和各大网站加强实质性合作,设立各具特色的栏目,采取不同方式挖掘山东体育内涵,打造山东特色体育名片,提升山东体育文化品味;要加强对新媒体的运用,发挥本单位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组织线上和线下活动,多渠道传播山东体育;《体育晨报》要定期开设文化专版,通过各种文学体裁、照片、美术、书法等体现体育工作的新面貌、新风尚,弘扬正能量。
《意见》最后还从建立和完善体育文化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加强对体育文化的理论研究、加大对体育文化工作的扶持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重点指出,从2015年起,省体育局将在发展体育产业的引导扶持基金中设立体育文化类的项目扶持经费,对各市、各单位重点体育文化项目进行资助,资助金额根据项目性质、规模和预期效益由省体育局核定后拨付项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