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异地身份证通办试运行 济南已经有188人尝鲜

06.01.2015  11:52

  

为给补办身份证者拍好照片,派出所的民警还准备了粉底。 记者 吴永功 摄

  如果身在异乡身份证丢失了,不必来回奔波在居住地与户籍地两地之间。记者从济南警方了解到,自从去年11月开始,省内异地身份证通办试运行以来,济南已经有188人因这项新政策受益。

  1月4日上午,槐荫公安分局营市街派出所里,20岁的小苏坐在照相室内采集照片。在连续拍下多张照片之后,在民警姜楠的提示下,小苏选择了其中一张最满意的相片。

  在济南打工的小苏户籍地在临沂市兰陵县,元旦节前他的身份证丢失。如果按照过去的政策,补办身份证,他必须返回临沂老家照相、采集指纹信息。等身份证制作完毕之后,他需要再次返回临沂领取补办的身份证。

  而依据我省身份证补办新政策,他只需要在工作地济南,一切都可以一站式办齐,可以少跑两趟腿。

  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了解到,按照省公安厅统一部署,济南市公安局认真落实为省内居民办理居民身份证这一便民利民新举措。

  截至目前,已为188名在济南工作、生活的省内其他城市居民受理了居民身份证,目前已有149名群众领到了证件,受到了办证者的一致好评。

  济南市公安局身份证管理科科长韩国强介绍说,2014年11月份,在总结为在济务工、居住的莱芜籍群众受理居民身份证业务的基础上,济南开展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工作试运行,以解决省内居民因证件丢失、损坏等原因在异地不能办证的问题。

  按照新政策,今后凡具有山东省常住人口户籍身份,长期在济南市居住或务工,居民身份证件丢失需要补办、损坏需要换领居民身份证的省内居民,可持书面申请、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济南签发)原件(留存复印件)以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仅限损坏换领)到我市任何具有居民身份证受理业务的派出所及身份证受理点申请,证件的签发单位仍为本人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

  受理地派出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为申请人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其中,对申请人提供材料与人口信息不一致的或无法核实身份信息的,不予受理。

  民警介绍说,按照“谁受理,谁发放”的原则,证件制作完成后,申请人到受理地派出所领取。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依照国家规定,收取证件工本费每证40元。

  办证现场 摩丝粉底上场 民警帮着美容

  拉开抽屉,里面琳琅满目,不仅有眼镜框、头绳、发夹、梳子、针线盒,还有摩丝、粉底。不要以为这是在某家宾馆房间,这是历下公安分局龙洞派出所的身份证照相室。

  今年7月,济南公安推出身份证不满意重拍的便民举措,让身份证相片难看这一困扰无数人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本报对此独家报道,并在国内引起强烈反响,吸引外地公安部门也纷纷出台措施,优化户政服务。

  日前记者来到历下公安分局龙洞派出所采访时发现,这家派出所为了让居民拍出满意的身份证相片,动了不少心思。

  该派出所不仅为拍照居民准备了眼镜框、发夹、头绳、梳子等用品,而且还特地准备了摩丝和粉底。

  历下公安分局户政科科长迟勇解释说,摩丝和粉底,是为一些有特殊需求的市民准备的。有的市民前来照相时,发型散乱不美观,需要摩丝定型;有的市民是油性皮肤,照相时脸上发光严重,使用粉底能够有效解决这个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