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出台新规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山东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和《山东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现场管理办法(试行)》两个文件,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文件的出台历时2年,经历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座谈讨论、专家论证、厅内会签等阶段后,数易其稿,经厅长办公会最终把关后出台,这也是我省《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后,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最为全面的规范性文件。
《工作规程》系统规范了劳动能力鉴定组织程序,统一全省劳动能力鉴定文书格式,明确了鉴定服务的操作标准,建立了鉴定监督考核机制,为推动我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法治化建设提供了重要抓手;《现场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了劳动能力现场鉴定的管理,规定了鉴定场所的基本要求,规范了专家组现场鉴定的组织流程,列举了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和工作人员在现场鉴定中不得出现的5种行为,工伤职工及其家属、用人单位代表在现场鉴定中不得出现的6种行为,并对出现相应行为后的管理监督作出了相关规定。
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下一步将认真做好两个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以实现我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三统一”为目标,促进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劳动能力鉴定质量,切实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4号)
链接: http://www.sdhrss.gov.cn/pages/xxgk/xxgmml/sldjnjdzx/60131.html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现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5号)
链接: http://www.sdhrss.gov.cn/pages/xxgk/xxgmml/sldjnjdzx/601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