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安排41亿元
2016年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安排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根据部署,2016年区域专项资金总规模为41.312亿元,突出支持区域一体化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人才与科技创新、民生建设等领域。
省发改委区域发展协调处处长梁金光表示,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安排使用坚持“投向明晰、重点突出、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围绕落实“两区一圈一带”规划目标任务,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促进全省区域经济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专项资金主要采取项目投资(经费)补助、贷款贴息、奖励、资本金注入、股权投资等投资方式,以“切块”、重大事项投资及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形式安排下达。
据了解,今年的专项资金将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要求,围绕省“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两区一圈一带”战略发展重点,积极推进全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其中,以“切块”形式安排19.4亿元,突出区域特色,针对不同区域有侧重地确定扶持领域,蓝色经济区突出海洋经济,黄三角经济区突出高效生态经济,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突出龙头带动、一体化发展,西部经济隆起带突出产业升级、转型发展。由各市按规定投向自主安排;安排21.912亿元,支持全省铁路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泰山学者蓝色产业计划等《规划》和省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目前,19.4亿元“切块”资金已全部下达到各市,重大事项的资金也将尽快下达。
为进一步规范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日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修订了《山东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梁金光表示,新《办法》强化了对“切块”资金的规范管理。对各市“切块”资金的安排程序、拨付下达、项目评选标准、项目补助标准、项目变更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形成了统一规范的“切块”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规范。
《办法》强化了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增加了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审计整改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建立了科学规范的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办法》强化了市级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明确了各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承担“切块”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制定本市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加大监管力度,提高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
同时,各市应建立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储备库,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提高资金下达效率。《办法》优化了资金投资方式和投资方向。在原有投资补助、贷款贴息、奖励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资本金注入、股权投资等投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