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审计质量控制工作获审计署高度评价
11月28日至12月2日,审计署在南京审计干部教育学院举办了2016年度审计质量控制突破能力提升班,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和各特派办法规处处长,署机关业务司处级干部共69人参加了培训。省审计厅法规处孟翔燕、周玉霞同志作为山东省审计系统代表参训。周玉霞同志还应邀作为3个经验交流的省级审计机关代表之一,做了题为《适应新常态 践行新理念 全面提升审计质量控制水平》的典型发言,从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审计质量把控等4个方面介绍了我省审计质量控制方面的经验做法,受到审计署领导及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表明山东审计在审计质量控制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
一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构建审计质量控制体系。近年来,省审计厅不断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为提升审计质量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根据审计署审计业务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9项审计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审计业务制度进一步健全;通过修订完善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报告模板、推行审计报告通俗化改革等,进一步规范了审计业务行为;制定了《山东省审计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请了1位一级律师作为审计法律顾问,初步建立“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审计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二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审计质量源头管控。省审计厅探索建立了审计计划、实施、审理、执行既相分离又相制约的“四分离”工作机制,专门成立了审计项目管理处和执行处,进一步规范了审计业务流程;制定了《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规程》、《山东省审计厅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统筹安排项目计划;制定了《审计项目进度管理办法》,对审计项目进度各环节完成时限、审计项目现场工作量测算、监督检查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利用OA办公系统,建立了项目进度管理平台,动态展示审计项目进展情况。
三是突出重点,严格关键环节审计质量管理。省审计厅进一步落实分级质量控制要求,细化审计现场各环节质量控制责任,强化审计现场质量控制;从制度建设入手,出台了《山东省审计厅审计项目审理办法》,明确了现场审理、跟踪审理、集中审理和即时审理四种审理方式,使审理工作适应不同类型审计项目需要;区分重要和一般项目,分别由厅长和分管厅长主持召开重要项目审计业务会议和一般项目审计业务会议集体审定。积极探索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以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推动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审计结论落实。
四是强化导向引领,推动审计质量有效提升。省审计厅根据审计署关于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的有关要求,针对审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定期编发《审计法规简报》,指导审计人员转变审计理念,把握问题定性,提升审计层次,该做法受到署法规司高度评价;连续两年组织开展审计业务培训指导,2016年还在培训中增加了考试环节,筛选了30名成绩较好的人员建立人才库,为做好全省审计法制工作奠定基础;每年组织开展全省审计质量检查、审计报告点评、项目后评估等,及时发现审计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通报检查结果。2016年改进了检查方式,将集中检查和实地检查结合进行,进一步查找审计质量问题根源,从源头上研究解决措施;优化审计项目评优机制,将争创优秀项目作为提高审计质量的有效途径,2016年启动审计质量负面评价制度,对7个有严重审计质量问题的审计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刘召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