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划转471户省属企业 三成国资充实社保基金

13.03.2015  18:56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几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今后我省将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划转省属国有企业30%的国有资本充实省社保基金。

  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划转省属国有企业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省社保基金。将省属国有企业30%的国有资本转由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管理,行使出资人职能,促进省属一级企业股权多元化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2015年4月底前制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推进计划。协调重点上市公司提出股权激励方案,选择条件较好的企业进行试点。2015年上半年制定办法,下半年选择部分企业开展试点。

  据了解,去年7月份,山东出台《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就明确,将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省社会保障基金。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之一,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将承接管理划转的省属企业国有资本,行使投资者职能,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省财政部门和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对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履行监管职能。

  我省设立省社保基金理事会,这是我国第一家省级社保资金投资运营机构,今年2月,理事会正副理事长到位,省政府决定任命郭述禹为山东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解正湖为山东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专家分析,省社保基金理事会的设立将有助于打破全国社保资金理事会在社保投资领域内的垄断局面。

  公开信息显示,截至去年底,我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300多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达到1900多亿元。对于山东省的破冰之举,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胡继晔接受采访时表示认可,“至少可以实现省级统筹情况下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总比任由基金贬值要好”。

  实施原则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方案》,省属471户国有企业30%的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省社会保障基金,按照“一次划转、分步到位、逐户完善”的原则操作实施,划转后省属企业改建成为多元化的公司制企业,利润分配按照出资额实施分配。

  划转范围

  目前,省管企业共计18户,其中17户为公司制企业,1户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部门管理企业共计453户,其中124户为公司制企业(文化企业12户),329户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文化企业16户)。综上,省属471户国有企业30%的国有资本(包括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省社会保障基金。

  划转步骤

  根据省属企业改制情况、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进展,分步办理划转手续。

  首先,对已按照《公司法》设立的省属企业,由省国资委等单位依据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向省政府提出申请并按批复办理划转手续。其次,省国资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加快推进全民所有制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建,并及时将30%的国有资本划转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改制工作力争2016年年底前完成。

  按照成熟一户、完善一户的要求,对完成划转的企业,省国资委、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及相关部门研究修订划转企业公司章程,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办理国有资产产权和工商变更登记。

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根据省政府授权,履行划转股权出资人职责,对所持有的国有资本实施监管,会同相关部门适时派出股权董事、监事;省国资委负责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省财政厅负责对社会保障资金支付实施监管;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部门对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履行监管职能。健全划转后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股权划转后,省管企业领导班子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