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回答记者提问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5月1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同志解读《措施》。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张健,参加了本次新闻发布会,并就媒体关注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
张健同志介绍,“双随机、一公开”是市场监管方式的深刻变革。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连续四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我省于2016年12月全面推行这项改革,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各部门分别制定了部门内部的“一单、两库、一细则”。2017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省直有关部门(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现了监管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到目前,全省54个部门(系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共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信息80余万条。
张健同志表示,今年2月份,国务院又印发了《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从过去单个部门的“双随机”到多个部门联合“双随机”,这不仅是监管任务的合并,更是通过“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部门之间多头监管执法,体现了市场监管方式的整体创新。省市场监管局作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牵头部门,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推动出台我省的贯彻落实意见。按照省政府部署,省市场监管局拟定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待省政府批准后印发,为我省开展这项工作提供总体思路。
二是,建设“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细则。同时,建设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为全省各级各部门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供制度支撑、平台支撑。
三是,强化抽查结果应用。各级各部门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或导入省工作平台后,由省工作平台动态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通过公示系统(山东)协同监管平台,实现部门间抽查检查结果互认共享,促进“双随机、一公开”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同时,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分析利用,积极探索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根据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