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

06.07.2015  19:55

  省政府常务会议第20次会议于7月6日召开。郭树清省长主持会议。会议对《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进行研究审议。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孟富强、省文化厅厅长徐向红出席会议。省政府法制办汇报了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的审查报告。郭树清省长关切的询问我省非遗名录建设有关情况,徐向红厅长做了相关情况的说明。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审议表决,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旅游局、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广电厅等部门均无意见,会议一致同意通过该草案。自此,我省非遗立法加快了推进步伐。下一步,《条例(草案)》将提交省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