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报告国有资产“家底”

26.11.2019  13:11

   省政府报告国有资产“家底”

  国有企业资产总额88586亿元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4757.13亿元

  11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2018年度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18年度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国有企业资产总额

  增长25.55%

  截至2018年底,全省纳入国有资产统计范围的企业8508户,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88586亿元,所有者权益28636亿元,实现营业总收入23285亿元,利润总额1474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25.55%、21.57%、16.41%、20.33%。

  我省着力优化国资监管模式,深化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对部分重大国有资产损失事项开展了稽查。深入推进国企改革,截至2018年底,省属企业混改户数比例达到62.26%;稳步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选择鲁信集团、山东重工、中泰证券3户企业开展试点。大力实施新旧动能转换,省属钢铁、煤炭企业按期完成年度去产能任务,列入三年处置计划的321户省属“僵尸”企业基本出清;实施重点项目带动,引导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氢能源产业园、林德液压产业园等一批项目加快建设;大力实施创新驱动,2018年省属企业研发投入达到138亿元。

   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

  46764.91亿元

  截至2018年底,全省纳入统计范围含国有资产的金融企业共有361户,资产总额46764.91亿元,负债总额41528.63 亿元,所有者权益5236.2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234.56亿元,净利润266.56亿元。

  我省持续深化改革,促进金融产业长足发展。组建省投融资担保集团,健全再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加强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推动构建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防范化解并重,保持金融风险总体可控。督促金融机构严格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制度办法,压实金融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推动金融机构回归本源、合规经营。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做优做强,积极稳妥化解不良资产,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

  增长7.79%

  截至2018年底,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4757.13亿元,同比增长7.79%,其中教育、卫生行业资产量较大,占比42.17%。

  全省各级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研究制定了一系列资产管理办法,基本构建起涵盖资产管理“全生命周期”的制度框架。依托“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整合全省3.29万户独立核算行政事业单位、8000多万条资产信息纳入数据库,实现了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流程动态监管,搭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资产信息管理平台。探索借助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公开进场、溢价交易等方式,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股权、资产使用权的公开处置力度,资产处置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同时,积极推进资产绩效管理评价试点,有效降低了运行成本,提升了资产绩效管理水平。把资产共享调剂作为节约财政支出的有效方式,打破部门、级次限制,在更大范围推动资产共享调剂,部分市探索设立政府公物仓,将超标准配置、长期闲置以及组建临时机构、举办活动购置的资产进行集中管理、统筹调剂,使“存量”资产产生“增量”效益。

   国有土地面积244.36万公顷

  截至2018年底,全省国有土地面积244.36万公顷,水资源总量为343.25亿立方米,总供水量为211.37亿立方米,管辖海域总面积约为4.73万平方公里。

  我省大力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全年供应国有建设用地70.82万亩,同比增加55.9%。全面启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深入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深入推进绿色勘查和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着力优化全省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启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快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多规合一”。强化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了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初步形成“1+X”的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政策体系。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第一个启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积极推行林长制,推行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记者 赵君 刘一颖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徐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