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解决大班额等四项工作督查落实情况
省政府2016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 李娥
(2016年3月16日)
全省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等四项工作督查落实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程,始终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问题特别是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问题摆在重要位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去年初就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对加快推进全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政府先后重点围绕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出台了多个文件,做出了全面部署,要求全省各地要高度重视基础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清理腾退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用地,各类培训中心或党校、行政学院闲置的建筑物及其设施,用于中小学改扩建,全面改善中小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下大力气解决大班额问题,为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学生全面自由发展,促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今年1月11日至29日,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对全省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编办等单位,由厅级领导同志带队,组成6个督查组,分赴全省17个市、34个县(市、区)以及省发展改革委等7个省直部门单位,就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以下简称大班额问题)、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全面改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等工作开展了第一次专项督查,引起了社会和公众的广泛关注。下面,我分三个方面,将有关工作的督查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第一个方面,工作落实情况
一、全省解决大班额问题进展情况
各地按照省政府要求,大胆创新,建立了组织领导、日常推进、政策保障、督查考核和公示公开等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各市均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与县(市、区)政府签订了责任书,部分市还与市直部门签订了责任书;均明确将解决大班额问题纳入对县(市、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内容,多数市纳入了对县(市、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均在报纸、网络上公开了专项工作规划,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切实强化工作保障。各市出台政策,着力解决“人”“地”“钱”等工作保障。莱芜市规划部门出台实施方案,明确了学校用地规划,对学校工程给予每平方米300元奖补。济南市级财政从教育费附加中安排5亿元以上以奖代补资金,1.2亿元已下拨至各县(市、区)。青岛、临沂、日照等市级财政已明确投入资金均在亿元以上。潍坊市坚持多元投入,已有39所项目学校通过PPP模式融资41.43亿元。
三是创新教师补充机制。2015年,青岛市采用聘用制等方式补充教师3600余名。东营市人社、编制、财政、教育等部门联合出台了《东营市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管理试行办法》,根据学校实际需要聘用部分合同制教师。日照市将精简压缩和事业机构编制改革节余的编制优先用于教育,建立周转临时专户,先期已纳入528个编制。
四是推动教育设施配套建设“三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制度落实。各市均出台意见,明确严格执行教育设施配套建设“三同步”制度。
五是积极利用党政机关院落、国有企事业单位闲置土地以及经济开发区的土地支持中小学校建设。据统计,全省16市(除东营外)计划拿出88处党政机关院落、国有企事业单位闲置土地以及经济开发区的土地支持中小学校的新建和改建,涉及土地面积5561.87亩,需要改造或拆除地上建筑面积176.47万平方米。规划建设(改扩建)小学55所,其中19所已经动工;规划建设(改扩建)初中14所,其中1所已动工;规划建设(改扩建)高中8所,其中1所已动工;规划建设(改扩建)九年一贯制学校7所,其中3所已动工;规划建设(改扩建)十二年一贯制学校2所;规划建设(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2所。
六是当前工作进度。截至2015年底,各地解决大班额问题已经累计完成投资159.65亿元,完成总规划任务的13.08%(以下均为完成总规划任务数占比);开工建设945.55万平方米,竣工274.79万平方米,分别完成25.19%、7.32%;新建成105所中小学、改扩建187所中小学,分别完成9.37%、10.15%;新增3319个班、150381个学位,分别完成5.99%、5.93%;聘任教师15710人,完成13.87%。(1)累计完成投资进度在全省平均水平(13.08%)以上的有烟台、东营、青岛、聊城、淄博、潍坊、威海等7市。(2)开工率(按面积统计)在全省平均水平(25.19%)以上的有东营、菏泽、潍坊、烟台、青岛、济宁、威海、淄博等8市;竣工率在全省平均水平(7.32%)以上的有烟台、青岛、淄博、泰安等4市。(3)新建学校(按学校数量计算)竣工率在全省平均水平(9.37%)以上的有烟台、青岛、淄博、临沂等4市;改扩建学校竣工率在全省平均水平(10.15%)以上的有青岛、烟台、德州、淄博、潍坊等5市。(4)新增班数、学位数进度在全省平均水平(分别为5.99%、5.93%)以上的有青岛、烟台、潍坊、聊城、临沂、淄博等6市。(5)新增教师进度在全省平均水平(13.87%)以上的有威海、青岛、潍坊、临沂、烟台、莱芜、聊城等7市;枣庄、菏泽两市未完成2015年度教师新增计划任务(威海2015年无教师增配任务)。
二、“全面改薄”工作进展情况
(一)制定出台政策。一是减免学校建设收费。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等联合印发了《关于减免中小学校舍建设有关收费的通知》,对中小学校舍建设涉及的2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予以免收;减免了12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截至2015年底,各市累计减免中小学收费10.05亿元。二是强化用地保障。省国土资源厅、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全面改薄”用地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强调省、市、县三级统筹做好“全面改薄”用地保障工作,2015年度省级单列“全面改薄”项目用地2000亩,实际保障地方申请“全面改薄”新增用地约3500亩,实现了应保尽保。三是加强资金监管。省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改薄”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11月,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了第三方审计部门,对8个市16个项目县(市、区)资金使用和财务规范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
(二)工程进展顺利。截至2015年底,全省累计投入各级各类资金227.36亿元,完成总规划任务的54.02%;校舍开工面积1173.6万平方米,开工率54.85%,竣工面积871.03万平方米,竣工率40.71%;运动场地建设开工面积1204.78万平方米,开工率54.57%,竣工面积1047.07万平方米,竣工率47.43%;完成设备购置36.77亿元,采购完成率45.93%。(1)校舍建设累计投入资金进度在全省平均水平(52.23%)以上的有淄博、日照、东营、潍坊、济南、临沂、烟台、枣庄等8市,支出资金进度在全省平均水平(44.22%)以上的有日照、淄博、济南、东营、临沂、潍坊、枣庄等7市;设施设备购置支出资金进度在全省平均水平(45.93%)以上的有东营、日照、淄博、菏泽、济宁、枣庄、济南等7市。(2)校舍建设开工率在全省平均水平(54.85%)以上的有济南、淄博、日照、东营、临沂、潍坊、莱芜、济宁等8市;竣工率在全省平均水平(40.71%)以上的有济南、日照、临沂、滨州、济宁、莱芜等6市。(3)各市运动场地类建设开工率在全省平均水平(54.57%)以上的有济南、东营、临沂、淄博、菏泽、枣庄等6市;竣工率在全省平均水平(47.43%)以上的有济南、菏泽、临沂、枣庄等4市。
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
一是通过国家督导评估验收情况。2015年,我省共有34个县(市、区)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目前,全省137个县(市、区)中有93个通过了国家验收,占67.88%。其中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日照、莱芜等7市所辖54个县(市、区)全部通过了国家验收。
二是2015年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1)反馈的主要问题。2015年11月28日,国家教育督导组在我省34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会上,指出我省部分县(市、区)学校办学条件仍有缺口、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城镇学校班额偏大等三个问题。(2)整改抽查情况。督查抽取了2015年通过国家验收的商河县等11个县(市、区),对国家反馈各地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中发现,各地均制订了整改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各项整改工作正在落实中。
三是未通过国家督导评估的各市工作推进情况。目前,全省尚有淄博、枣庄、东营、济宁、泰安、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10市44个县(市、区)未接受国家督导评估,其中26个县(市、区)尚未接受省督导评估。督查组对10市及部分县(市、区)推进工作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各市均出台了工作推进方案,制定了投入保障措施,纳入了对各县(市、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进展情况
(一)主要推进措施。各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把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列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市委常委会议、市深改小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等研究部署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建立健全了领导、推进、保障和督查等各项工作机制。
青岛、淄博、泰安市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东营市组建了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专项督查意见,建立了56项教育改革重点工作落实台账。泰安市将7个方面改革内容细化分解为26个项目抓推进落实。日照市由市委改革办定期调度、督查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进展情况。德州市召开了全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动员暨培训会,邀请省内外专家举办了专题讲座,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日常推进。
(二)主要改革项目推进情况。(1)德育综合改革方面。青岛市创新探索农、工、政、军等多领域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全市建立社会课堂400处。烟台市开展“红色文化进校园”活动,挂牌成立了100多个综合实践基地,确定了77个常态化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活动场馆。潍坊市编制《素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名录》,设立300所青少年素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济宁市突出儒学文化品牌,实施“儒家文化进校园”活动,形成了富有济宁特色的德育课程教学体系。日照市开展中小学德育序列化、课程化、生活化研究,建设学生社团、设计“成童礼”“德融数理”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临沂市实施问题导向中学德育课程,选取70所学校进行试点,现已基本完成课程研发任务。(2)课程教学改革方面。济南市形成了“以课程建设为核心,以学生自主发展和学校特色发展为两翼”的课程建设方案,努力实现“一校一特色,一生一专长”。青岛市在普通高中全面推行选课走班教学,青岛15中等学校实现“一生一课表”。青岛、东营等市实行义务教育小班化教育改革,青岛市普通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40人的学校比例达到55.6%,东营市在46%的中小学校进行了试点。淄博市确定教育创新市级立项项目60个,积极开展数字化课程环境建设和学习方式变革试验。潍坊市成立了教学改革专家指导委员会,组建了180人的课程研发团队,全市90%以上的中小学校开发了10门以上的校本课程。泰安市基于教育云平台的个人空间、电子书包、翻转课堂、同步课堂、微课程等各类教学应用已经在全市逐步推开。威海市2016年确保所有运动场地、体卫艺设施器材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2016年全市中小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17年所有中小学体卫艺教师配备到位。日照市开展数字化课程环境建设和学习方式变革试验,加强网络教研平台建设,上传资源1700多个,发表文章14000多篇,开展大型网络教研活动30余次。临沂市被列入教育部“全国基础教育课程综合改革示范实验区”,目前已启动14个课程综合改革项目,参与实验学校685所。滨州等7市分别建设了“鲁能泰山城市足球项目学校”。(3)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面。烟台市在市中心区全面禁止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行为,并在全市高中取消“三限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了中考报名、考试、阅卷、填报志愿和录取“五统一”。日照市严格限制择校行为,新生入学后全部实行阳光分班,接受社会监督。潍坊市建立了以客观事实、标志性成果和底线管理为核心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模式,2015年全市9.8万名中考学生全部实现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使用无异议。(4)教育评价制度建设方面。青岛市财政安排250万专项资金,委托中国海洋大学开展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实验。淄博市开展区县教育现代化建设测评。枣庄市实施教师职称多元化评审,强化了向课堂教学、一线教师、农村教师倾斜的政策导向。潍坊市建立包含学生课业负担、爱好特长等7项评价内容、28项关键指标、90个测查要点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聊城市与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聊城大学和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合作,探索建立县域教育工作、校长、教师、学生精准化评价体系。菏泽市设立了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开展监测和评价。(5)中小学校长职级制试点改革方面。除潍坊市外,日照市率先全面完成了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日照市将校长职级制改革作为全市教育改革的“先手棋”,建立健全校长选聘、职级认定、职级薪酬、评价、任期交流等制度体系,在7个区县一次性全面推开,179名校长(含党组织书记)、442名副校长取消了行政级别。同时,规定副校长职级薪酬按照所在学校校长实领职级薪酬的30%—40%发放,形成了学校管理责任和利益共同体。青岛市在36所市管学校进行了先行试点。烟台市先从各级教育部门所属的公办普通中小学开始,逐步扩大到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和幼儿园,并探索副校长及其他管理人员的职级管理办法。威海市在乳山市和高区开展试点,制定了中小学校长选拔聘任管理办法,实行校长任职资格制度,建立了校长后备人才制度。菏泽市成立了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已出台方案,将于暑假后在试点县进行试点。济宁市在任城区试点,取消了辖区内200多所学校教育干部的行政级别。(6)教师管理和培养培训方面。青岛、潍坊被确定为全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青岛市2015年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比例分别达到36.7%和16.3%;建立农村支教补贴和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制度,五年来选派近3000名教师到农村支教。潍坊市全面推开以“县管校聘、按需设岗、分层聘任、绩效激励”为核心的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全部1182所中小学的78200名教职工实现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济南市2015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安排590.35万元,充分保障教师培训经费。东营市深入实施教师梯级培养工程,通过“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教育名家”五级培养,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济宁市启动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清零行动”,确保每位农村中小学教师五年一周期内至少参加过一次市级集中培训。泰安市建立教师递进培养机制,形成了“集中培训、远程研修、校本培训”为主的分层分类分岗培训和以“泰山教学新星—泰山教坛英才—泰山名师(校长)—泰山功勋教师(校长)”为主的递进培养模式。滨州市印发了《关于提高全市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标准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将全市中小学绩效工资中班主任津贴标准提高到小学每班每月300元,初中每班每月400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每班每月500元。 (7)办学和管理体制改革方面。青岛市全面推广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等办学模式,采取名校+新校、强校+弱校、城区学校+农村学校、中小学+高校、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等合作形式,拓展优质教育资源。东营市已组建幼儿园和中小学教育集团20个,成员学校、幼儿园59所。潍坊市2015年吸引社会投资24亿元,新建改扩建民办学校18所;引进各类品牌学校(机构)10家以上;潍坊外国语教育集团、271教育集团等在国内开办多所分校,成为知名教育品牌。日照市理顺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将主城区高中收归市属,义务教育下放到区,形成市管普通高中教育、区管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的办学格局,完善了分级办学、分段管理的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每个乡镇设立幼儿园、小学、初中三个并列事业法人,建立了中心园负责学前教育、中心校负责小学管理、初中独立建制的管理体制,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法人由原来的350个削减到现在的157个;推行责任清单管理方式,列出教育行政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20多项权力下放给区县和学校。莱芜市完善中小学章程管理办法,指导中小学健全管理制度体系。(8)社会参与监督机制建设方面。潍坊市基本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框架。济宁市在市、县、乡三级聘请教育行风监督员的基础上,各中小学校均聘请8—10名教育行风监督员,形成万名教育行风监督员监督教育工作的格局,建立了行风监督绿色通道。
第二个方面,存在主要问题
(一)工作推进方面。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部门联动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改革推进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工作落实督查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工作进展方面。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2015年,济南、青岛、淄博、潍坊、济宁、日照、威海、临沂等8个市完成了解决大班额学校建设任务,烟台、泰安、聊城、滨州、菏泽等5个市没有完成新建学校任务,枣庄、烟台、泰安、德州、滨州、菏泽等6个市没有完成改扩建学校任务。济南市“全面改薄”校舍建设竣工率已经达到72.91%,而德州、聊城、烟台、东营等市尚不足30%;济南、滨州、菏泽等市“全面改薄”资金支出率达到了90%以上,而烟台、潍坊、聊城等市不足70%。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菏泽市仍未实现零的突破,部分市仅有2个县(市、区)通过国家验收。
(三)部分市、县(市、区)未真正落实教育设施建设“三同步”制度。存在新建住宅小区规划论证未请教育部门参与等问题;部分市、县(市、区)对本地新建、在建、已建成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情况底子不清;部分市、县(市、区)对查出的应配套而未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小区,未落实监管责任。
(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方面。有的市、县(市、区)仍然停留在以文件贯彻文件的阶段,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各项改革任务没有真正落地。义务教育自主选课学习日和高中选课走班,不少市县(市、区)尚未真正启动;不少市、县(市、区)尚未建立“底线管理+特色发展”的学校评价体系,尚未启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体制改革进展缓慢,等等。四是财政投入保障不到位。部分县(市、区)“三个增长”、两项附加足额征收并用于教育等要求落实不到位。部分县(市、区)教师培训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
第三个方面,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切实强化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市、县(市、区)政府“一把手”要对省政府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负总责,亲自抓,经常问,解难事,抓落实,强保障。强化工作考核,将解决大班额问题等重点工作纳入对各地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二是建立任务清单部门统筹责任制。解决大班额问题、改造农村薄弱学校等工作,涉及“人”“地”“钱”三大难题,破解这些难题,各地政府要下大决心,突破各种体制机制障碍,系统施策,直接领导,攻坚克难,指导落实。
三是努力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各地要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特事特办”的要求,围绕解决“人”“地”“钱”问题,出台相关工作指导细则,开辟专项审批绿色通道,建立日常工作定期调度、通报机制。各地根据需要,及时调整学校建设项目规划,报省政府备案后实施。
四是加大各项工作公开力度。各市、县(市、区)年度改革任务目标清单、项目年度预算、各项工作进度、重大工作举措、城镇中小学班额等,要按照省政府要求,通过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按学期、按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
五是强化各项工作督查机制。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孙伟常务副省长的工作要求,建立督查工作省直部门负责制,切实做好各省直部门负责市地的专项督查工作。各市要按照省政府督查工作要求,做好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的督查工作。督查报告向社会公开,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问责。
2016年度山东省人民政府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材料
全省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等四项工作的督查落实情况
(2016年3月16日)
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对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重要批示要求,2016年 1月11日至29日,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编办等单位,由厅级领导同志带队,组成6个督查组,赴17市、34个县(市、区)及省发展改革委等7个部门单位,就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以下简称大班额问题)、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全面改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等工作开展了第一次专项督查,具体情况如下。 详情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