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增政府债务资金14亿元支持脱贫攻坚

01.06.2016  21:13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宽扶贫开发投入渠道,近日,省财政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在年初预算安排17亿元专项扶贫资金的基础上,要求各市从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新增安排不少于14亿元,专项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

目前,省财政已根据各地新增债务规模、贫困人口数量等因素,将债务资金额度切块下达各市和省直管县,要求各市于10个工作日内分解下达至县(市、区),尽快落实到项目。同时,各地要加强债务资金与专项扶贫资金、行业扶贫资金的统筹安排使用,通过市场化机制,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扶贫开发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