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确定成立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 省长任组长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东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印发。通知指出,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山东省政府确定成立山东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龚 正(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组长:王清宪(省委常委、秘书长)
关志鸥(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林峰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王书坚(副省长)
孙立成(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于国安(副省长)
任爱荣(副省长)
孙继业(副省长)
于 杰(副省长)
刘 强(副省长)
申长友(省政府秘书长)
成 员:刘永巨(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陈迪桂(省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改革办副主任)
孙建功(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王金城(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
郝宪印(省委财经办常务副主任、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维寅(省委编办主任)
张 惠(省妇联主席)
邹斌芳(省残联理事长)
张新文(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邓云锋(省教育厅厅长)
陈先运(省民政厅厅长)
刘兴云(省财政厅厅长)
于富华(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李 琥(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王安德(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王玉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江 成(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刘中会(省水利厅厅长)
李希信(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王 磊(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袭 燕(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时培伟(省退役军人厅厅长)
赵豪志(省应急厅厅长)
孙成良(省审计厅厅长)
张永霞(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昌文(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广电局局长)
李 政(省体育局局长)
张宁波(省医保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省民生工作发展目标,加强民生领域工作的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研究确定重要民生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民生问题,推进实施重点民生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刘兴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参与研究拟定全省民生工作发展目标和政策,协调推进全省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的矛盾和问题,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省委省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王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