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精神卫生中心:成立第一届理事会
22.01.2017 18:02
本文来源: 计生委
1月20日上午,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召开了第一届理事会成立大会和一届理事会一次会议。
按照《山东省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和《山东省省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理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经省卫计委党组研究同意,会议宣布了省精神卫生中心首届理事会人员组成名单,并为外部理事颁发了聘书。第一届理事会共由7名理事组成,其中,内部理事3人,分别是理事长、执行理事和职工理事。外部理事4人,是从省属公立医院外部理事库中选聘的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计委有关同志。省精神卫生中心党委书记王汝展任第一届理事长。在理事会一届一次会议上,审议、表决了理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和聘任副主任、总会计师的议案,讨论了中心章程等有关事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有关领导,省卫计委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省精神卫生中心党委班子成员、首届理事会全体成员、职能科室中层干部等参加了成立大会。
王汝展理事长代表第一届理事会讲话。他表示第一届理事会将严格按照理事会《章程》和《议事规则》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理事长和理事职责,健全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沟通协调,提高管理水平,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凝神聚力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地完成上级交赋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中心改革发展、再上一个新的台阶而不懈努力。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系我省卫生系统首批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单位,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探索科学的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带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示范带头作用。
本文来源: 计生委
22.01.2017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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