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公布
6月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公布省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这是继我省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之后,公布的第三张“清单”,涵盖了53个省级政府部门(单位),明确部门责任,厘清职责边界。公众可以登录省编办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原则,这次省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范围,既包括省政府工作部门,也包括列入省委工作机构序列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实现了全覆盖。
“责任清单的核心是厘清部门责任事项,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把该管的管住管好。”省编办主任刘维寅介绍说,责任清单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部门主要职责,二是部门职责边界,三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四是公共服务事项,五是责任追究机制。
经过部门自查、集中审核、合法性审查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等程序,省编办编制形成了省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53个部门(单位)共确定主要职责363项,具体责任事项1383项,追责情形7262项;确定部门职责边界59项,涉及35个部门(单位),并编写了具体事例70例;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539项;明确公共服务事项117项。市县责任清单编制工作进展顺利,7月底前可面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去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以“四张清单、一个平台”(即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全省统一规范的政务服务平台)为重点,深入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总体安排,并把这项改革作为总抓手,全面推动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我省已于2014年9月、12月分别公布了省级、市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2014年12月、今年3月分别公布了省级、市县行政权力清单。
对于第四张清单也是企业翘首以盼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省发改委新闻发言人、省区域战略发展推进办公室副主任李永红表示,这项工作需要顶层设计,国家将制定发布各地必须普遍遵照执行的负面清单“基础版”,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作出一定调整,形成负面清单的“本地版”,报国务院批准后发布。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有望年内出台。在国家出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后,我省将尽快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山东版”。
据省政府办公厅信息调研室主任于成河介绍,联通省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省级网上政务大厅今年建成,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涉密的除外)全部纳入大厅管理,10月份试运行,年底前正式开通。
链接: 山东省文化厅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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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活“不能不干”?怎样防“多龙治水”?责任清单厘清部门责任事项,建立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追责落实机制——
如果说权力清单是指向部门“乱作为”,责任清单则是解决部门“不作为”问题,两者共同构成政府的职责体系。
6月4日,我省面向社会公布的省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涵盖了53个省级政府部门(单位),清单列明了哪些活“不能不干”、怎样防“多龙治水”,通过编制责任清单,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责任落实机制,真正让政府部门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
划职责边界,防推诿扯皮
要给校车上牌,需要找多个部门跑手续、办审批。而一旦发生校车事故,真要问责时,部门之间却又互相推诿。
一些政府部门之间职责不清以及由此产生的管理问题由来已久,饱受社会诟病。
“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核心就是厘清部门责任事项,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把该管的管住管好。”省编办主任刘维寅说。
6月4日,记者登录省编办官网查询省公安厅的责任清单,发现清单中除了列出省公安厅7项主要部门职责外,还标注出了8项部门职责边界,其中一项就是“校车安全管理”,详细标注出了教育、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的职责边界。其中,公安部门负责校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等;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加强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的监管,督促其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加强安全管理等。
为了便于理解操作,清单中还列出了具体事例:客运公司、公交公司或校车公司向县级或市教育部门提交申请。在征求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意见后,教育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同级政府。经政府批准后,由公安部门核发校车标牌。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管。
责任清单的一大亮点就是划清职责边界,即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职责,依规定明确职责分工,防止“多龙治水”、互相推诿、“踢皮球”。
据刘维寅介绍,省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涉及的53个部门中,有35个部门(单位)职能有交叉,责任清单确定这些部门职责边界59项,而且编制了像“校车安全管理”这样的具体事例70例。
刘维寅表示,责任清单带来的首要变化就是部门责任具体化,就是把以往“针对部门笼统地讲责任”细化为“针对每项具体行政权力讲责任”。“比如,省安监局的职能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非常关注,这次编制责任清单,将其5项主要职责细化为20项具体责任事项。”
监管常态化,服务责任化
“我们在责任清单中,把落实监管责任作为重要内容,对部门承担的主要工作以及取消、转移、下放后仍需监管的事项,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办法,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引导部门把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刘维寅说,责任清单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539项,针对食药、公共卫生等民生领域,分别明确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12项、卫生计生委22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做到了无缝衔接、全面覆盖。
责任清单除了将事中事后监管常态化,还明确将公共服务责任化。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向行政相对人提供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共计117项。
“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过去一些部门重管理轻服务,甚至把公共服务当作对人民群众的恩赐和施舍,从根本上颠倒了主仆关系。”刘维寅说,通过责任清单把服务事项明确为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做好了是本分,做不好就是失职,该做不做就要追责,这样可督促部门更好地向社会和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比如,省文化厅责任清单中,明确了送戏下乡、下基层惠民演出、公共数字文化、群众文化活动等8项公共服务。这份清单一经公布,人民群众就可以知道文化部门可以提供什么样的公共服务,并进行有效监督。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有责不究就会使责任落实变成一句空话,使法律制度变成纸老虎,失去约束力,也会影响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对此,我省把细化追责情形、完善究责机制作为编制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予以明确,这是我省的一个创新。”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刘书伟说。
责任清单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原则,明确责任追究的实施主体、追责方式和追责程序等;建立公务员主管部门、政府法制机构、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对不作为或违法违纪行为实行最严格的问责。
“总之,通过编制责任清单,建立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等一套完整的责任落实机制,真正让政府部门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同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政府部门‘有权不可任性’。”刘维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