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立省级短缺药品管理清单 特殊药品定点生产

26.12.2017  12:05

得了病,想用药,结果拿着钱买不到药,你说急人不急人。山东省卫计委等十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实施方案,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满足人民健康和临床合理用药需求。 今天下午,山东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举行新闻通报会,对实施方案详细解读。

根据方案,山东将建立省级短缺药品管理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医疗机构的短缺药品信息上报体系,逐步构建起医疗机构、生产企业、流通企业、重点人群四维监测网络,确保药品一旦出现短缺,能够及时预警。 山东还将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与流通企业对接,避免因供需信息沟通不畅导致短缺。对于综合临床必需、用量小或交易价格低导致的药品短缺,将实施定点生产。 山东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副调研员 刘智介绍说,“ 把药品采购平台和一部分,重点是一些大型配送企业它的操作系统,就是它的库存信息进行对接,这样就会自己调节它的配送计划。”

山东还将建立省、市两级部门会商联动机制,解决省内药品短缺问题。此外严厉打击哄抬、垄断短缺药及原料药价格等违法行为。到2018年底,建立短缺药品实时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到2020年形成稳定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措施、部门职责、组织实施四个部分。在综合分析我省药品供应保障现状基础上,按照“多源监测、分级应对、分类管理、会商联动、保障供应”的原则,提出了“12345”的政策框架:

(一)建立一个省级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结合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建立省级短缺药品管理清单,并进行重点监测。组织开展清单内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实行动态管理。

(二)建立省、市两级部门会商联动机制。我省已建立了由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等10个部门组成的部门会商联动机制,重点评估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研究完善重大政策和制度,协调解决省内跨市药品短缺问题。各市也要建立相应会商联动机制。

(三)构建三级四维全方位监测网络。拓展医疗机构监测哨点范围,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医疗机构的短缺药品信息上报体系,实现医疗机构监测全省全覆盖。同时,将监测范围由需求侧向供给侧延伸,逐步构建形成医疗机构、生产企业、流通企业、重点人群思维监测网络。

(四)采取五项精准措施。区分不同情况,通过加强供需对接、实施定点生产、协调应急生产、加强储备保障、打击违法违规行为5类措施,既应对临床必需、用量小、交易价格偏低、企业停产或临床需求突然增加等问题,又要下力气依法打击各类不当行为,综合施治,统筹考虑应对措施。

总体来看,我省《实施方案》相较国家《意见》和外省的具体做法,重点任务措施更加细化,可操作性更强,在一些关键环节体现了山东创新举措,主要亮点有:一是部门职责更加明确,各个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从多个方面对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给予必要支持,并提出了重大问题集体会商、日常信息季度互通、紧急事项即时联动的部门会商工作机制。二是率先提出了三级思维监测网络的思路,特别是重点人群紧急情况下用药短缺信息即时直报机制,有助于及时感知短缺药品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三是提出要对接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和流通企业业务操作系统(CMS),实时掌握流通企业实际库存,最大限度解决供需信息不畅造成的短缺问题。四是在储备保障方面,除了完善政府储备机制外,提出要建立商业公司定点调储制度,充分发挥商业公司在药品供应保障方面的灵活性作用。五是为调动各方积极性,对在短缺药品应对保障中作出贡献的生产配送企业增加正向鼓励政策,引导做好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临床用药需求。

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山东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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