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荣获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第一名
近期,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了《关于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我省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工作中得分91.8分,位居各省(区、市)第一。
一、绩效评价情况
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是国家三部委组织实施的,内容包括政策措施、监督管理、工程实施、资金管理、信息管理、工程质量、完成检查任务情况等7方面38项指标,总分100分。检查方式是由国家三部委组织人员查阅有关文件,调阅农户档案信息和统计日常管理记录,并组织检查组到各省现场入户抽查。三部委根据有关数据和现场检查结果,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逐项评分和综合排名。2014年12月,国家农村危房改造第12检查组到我省进行了检查,查阅了我省的政策文件和档案信息资料,实地入户抽查了沂水县、滕州市、金乡县45户农村危房改造现场。检查组对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认可,认为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要求,组织领导有力,政策措施完善,补助对象符合国家要求,工作程序严格规范,档案信息录入规范,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二、基本情况
2012年,国家将我省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三年来,全省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0.3万户。从改造方式看,修缮加固4.3万户,重建16万户;从补助对象看,五保户0.97万户,低保户7.15万户(五保和低保户占40%),其他贫困户12.18万户,解决了50多万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
三、主要做法
(一)强化工作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将这项工作列入政府为民办的民生实事。2013年8月,郭树清省长就农村危房改造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省住建厅会同省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署,明确责任,加大投入,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2014年,召开全省危房改造工作现场会,推广了青岛“五统一”( 即门牌编号设置统一、门窗更换统一、室内地面硬化统一、吊顶统一、内外墙粉刷统一 )工作经验。
(二)加大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三年累计争取14.5亿元,落实省级配套资金11亿元,户均补助达到1.3万元。各级住建、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研究制定了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评价办法等政策文件,明确了操作程序、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要求,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严格监督检查。我省根据国家“三最”要求( 即:经济上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建设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严格认定补助对象,省里对改造对象档案信息内容进行审核与抽验,确保真实可靠。各地按照个人申请、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的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危房改造工作,并建立县、镇、村三级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我厅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对各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检查督导,将检查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调动了各地的工作积极性。
(四)确保质量安全。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等技术规范,指导各地建设面积大小适当、房屋结构安全、功能基本齐全的住房。由县级建设部门派出技术人员,逐村逐户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确保让农户住上安全房、放心房。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部署,严格执行补助对象政策和程序,继续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强化补助资金监管,规范档案信息管理,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