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安排1000万元实施政府购买公益性文化服务

15.05.2015  12:25

 

      今年以来,省财政不断增加投入,加大政府购买公益性文化服务力度,推动文化惠民政策落实。一是增加投入,丰富内容。省财政安排1000万元,用于采购省属文艺院团、省直剧场的各类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共500场。其中,800万元用于采购省属文艺院团公益性文艺演出400场,200万元用于采购省直剧场的高水平文艺演出100场。二是全面覆盖,提高水平。此次购买的500场公益演出,其中400场将由5家省属文艺院团承担,演出覆盖全省16市,涉及180个县、乡镇,60所儿童福利院、养老院,为广大城乡群众送去精品文艺演出;100场将由3家省属剧场承担,引进国际高水平文化演出和各省市获国家级奖项的精品剧目,在济南本地给省会市民献上丰富多彩的高水平文艺演出。三是明确主体,规范程序。省财政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各项规章制度,联合省文化厅、山东演艺集团制定《关于省级政府购买公益性文艺演出服务的实施方案》和《政府购买省直剧场演出服务试点方案》,切实保证政府购买公益性文化演出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