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青少年竞赛“管办分离”深推进

17.03.2016  11:05

  日前,记者从省体育局青少处获悉,在去年10个试点单位的基础上,从今年开始,除省综合性运动会和省体育局指定的重大比赛外,原由省体育局主办的省锦标赛、冠军赛、大中小学生体育联赛、俱乐部比赛等,全部下放至省各项目管理中心或项目协会主办,从而实现省青少年年度竞赛“管办分离”的纵深推进。

  按照《山东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青少年体育竞赛改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在今后的年度省青少年体育竞赛中,省体育局主要负责全省青少年体育竞赛的宏观规划管理,研究制定竞赛管理相关政策和保障制度,重点加强赛事监管,对办赛效益进行考核评估,不再参与各项赛事的竞委会工作。各项目青少年比赛时间、地点、运动员资格审查、年度竞赛计划制定和承办单位选择及裁判员使用管理等事项均由各单位根据赛事实际自行确定。

  在赛事承办方面,《意见》要求各项目青少年比赛凡具备条件的都要逐步改变由市、县体育行政部门承办的现状。要积极培育和提升各级体育协会、俱乐部、企业及院校赛事承办能力。同时要求各单位所办各项年度青少年体育赛事,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严格执行办赛要求和规范,按时完成竞赛计划,不得降低办赛标准。各单位可自主举办其他商业性、群众性青少年体育赛事,为青少年提供更多的参赛锻炼机会,但不得与省运会、运动员选招等政策挂钩。除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等级管理办法》规定的赛事以外,各单位举办的其他赛事不得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各项目的省青少年锦标赛、冠军赛、大中小学生体育联赛和俱乐部比赛,依然采用“中国体育彩票杯”为总冠名,省各项目管理单位或承办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自行确定赞助商、赞助及回报方式、成绩册、秩序册广告插页及比赛场地广告等。“管办分离”全覆盖后,各单位年度办赛经费预算直接报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审核。省体育局将在全省青少年竞赛活动经费年度预算总额内,依据各项赛事比赛期限、参赛人数、办赛规模、支出标准和项目特点等因素,结合上一周期各年度实际支出情况,以分类测算、总体包干的形式核定后,在年初一次性拨付。

  省体育局青少处处长孙铁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省级青少年年度竞赛推行“管办分离”,不是一放了之,而是放管结合,既要放得下,又要管得住。“各项目锦标赛、冠军赛、大中小学生联赛、俱乐部联赛等比赛期间,省体育局将成立竞赛督导组,就办赛执行竞赛规程、食宿标准、场地器材、竞赛组织、安全措施、赛风赛纪等方面进行督导。如发生违规事件,省体育局将对承办比赛的相关单位给予处分。对违规承办单位处分分为:警告、通报批评、取消承办全省性体育赛事2年的资格。另外,各项目比赛前40日,须将竞赛规程报省体育局审查、备案。

  据孙铁卫介绍,从2013年开始,省体育局就在省级青少年年度竞赛管办分离方面进行了多方面尝试,并在去年选择了群众基础好、项目普及度高的10个训练单位先行试点,到今年全面铺开,“虽然这么大面积将省级青少年年度赛事主办权下放,目前在全国其它地方还不多见,但从近几年运行情况来看,我们的竞赛‘管办分离’模式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相信随着这种模式不断向纵深推进,随着社会力量的不断认可和参与,再用两到三年,市场在青少年体育竞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将更加凸显,这是我们所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