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推进文化强省五大体系建设
2016年,我省将着力推进文化强省五大体系建设,包括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体系建设、现代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体系建设、齐鲁文化交流传播体系建设、文化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年内全省所有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要完成改造提升任务,60%以上的村(社区)建成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按照精准扶贫要求,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省7005个省定贫困村中,年内60%以上要建成综合性文化活动室。继续深化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努力扩大覆盖面,有效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积极创新服务机制,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推进总分馆制,积极开展流动服务。加快公共文化数字平台建设,建设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市要制定指导性目录,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拓展群众参与广度和深度,把群众“要”文化和政府“送”文化匹配起来。继续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继续实施“文化惠民、服务群众”实事。加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 二是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体系建设。以儒家文化为重点,统筹推进孔子及曾子、孟子、管子、荀子、墨子、孙子等思想研究,突出齐文化、鲁文化、莒文化、泰山文化、海洋文化、泉水文化、红色文化,加快曲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等规划建设,推动形成特色文化、区域文化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完善“图书馆+书院”模式,探索建立全省尼山书院联盟;继续实施乡村儒学、社区儒学推进计划,加快城乡儒学讲堂建设。巩固提升县级历史文化展示工作,稳步推进镇村级历史文化展示。紧扣“人才”、“法规”、“平台”三个关键词,构建项目、传承人、传习所、生产性保护基地、生态保护区“五位一体”非遗保护传承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加强普法培训及宣传,组织开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月”系列活动。进一步推进非遗保护利用设施和非遗传习中心建设。对国家级、省级代表性项目保护情况和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情况开展督查评估。创建一批文化生态名村、名镇,创建第二批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创新办会理念,办好第四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实施山东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举办振兴传统工艺高端论坛,推进传统工艺与互联网结合、与现代生活结合、与文化创意结合。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实施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认定第五批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组织开展2016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故事会”活动。组织实施“海外儒学文献回归计划”及“齐鲁珍贵地方文献回归计划”等重点工程,加强古籍保护、抢救、整理、出版和研究工作,推进全省古籍修复站建设,加快古籍普查进度,编纂出版一批学术专著。
三是现代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推动蓝黄经济区、一圈一带等重点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以曲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上升国家战略为机遇,打造文化产业发展高地,以济南、青岛、潍坊为中心打造文化产业聚集区,支持威海中韩自贸区文化产业发展。继续开展省级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一乡一品评选认定,积极申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加大对动漫产业发展扶持力度,推动设立动漫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深入推进山东惠民文化消费季活动。加强金融服务、版权保护、人才培养、信息推介等要素平台建设,探索组建文化银行,积极申请设立国家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探索组建演艺产业股权引导基金,办好“文化项目社会办”投融资路演活动,大力扶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培育,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健全以内容监管为重点、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积极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开展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推动各地创建文化市场审批规范化试点。继续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执法网络扁平化、执法管理网格化。推广文化市场随机抽查工作,建立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执法办案,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推动演艺娱乐、上网服务、游艺游戏、艺术品经营等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推动传统文化市场线上线下融合,支持大中城市建设文化娱乐综合体。落实文化部关于中西部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2014—2016)行动计划,加强与中西部地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
四是齐鲁文化对外交流传播体系建设。要系统挖掘梳理齐鲁文化资源,着力打好“孔子牌”,坚持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官民并举、市场运作,制定齐鲁文化走出去的整体规划。注重文商联动、以文促商,重点围绕山东经贸合作地、国外游客客源地等,开展交流活动,促进山东经贸发展。着力创新对外文化交流机制,提升交流实效,推进对外文化交流品牌化、标准化、模块化。实施“对外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工程”,着力抓好“孔子文化展标准化建设”。积极参与文化部海外“欢乐春节”等品牌活动,参与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重点办好“2016新加坡·中国山东文化年”、“2016韩国·山东文化周”系列活动。实施“齐鲁文化丝路行”计划,举办“南澳州文化周”活动,继续在国外设立“尼山书屋”。办好第四届尼山世界文明论坛。大力发展对外文化贸易,扶持重点文化贸易企业和重点项目。
五是构建文化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要精心谋划实施“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加快修改完善“1+11”规划体系,加强与全省规划、文化部规划的衔接,统筹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要突出在三个方面着力:一是着力争取加大财政投入。适应财政预算管理和改革的新要求,编制预算要科学严谨,执行预算要规范有力。做好文化援疆援藏援青工作。创新投入方式,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加强资金审计,完善文化财务监管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进重大文化设施建设,推动地市级三馆、县级两馆、基层国有院团综合排练场所建设。二是着力推进文化法治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文化工作依法管理水平。积极做好《山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山东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等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加快立法进程。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工作,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据,依法依规应对行政应诉事项。研究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文化领域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三是着力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继续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政府职能不错位、不缺位。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制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优质服务上来。继续坚持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算账,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