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督查组到菏泽督查档案馆建设工作
会议现场
10月24日至28日,省档案局副局长王宪东率省委督查组一行4人来菏,对菏泽市对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对山东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鲁办发电〔2016〕122号)、《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的意见》(鲁办发〔2016〕52号)和全省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整改落实工作暨县级档案馆建设推进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在菏期间,省委督查组一行在市委督查组成员陪同下,深入到市档案馆和有关县区,深入了解上级文件落实、档案馆建设、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28日下午召开意见反馈会,市委副书记、市长解维俊,市委常委、秘书长尹玉明,副市长黄秀玲参加会议。市委办公室、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局、市档案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意见反馈会上,王宪东指出,全省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整改落实工作暨县级档案馆建设推进会议后,菏泽各级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和意见,积极推进会议精神落实。下步工作中,要加快档案馆新馆建设步伐,充分考虑档案保管保护和利用的空间需求,满足今后30年至50年各类档案进馆需求。要把档案信息化建设列入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整体计划,与馆库建设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全面提升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要科学合理地核定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按照每卷档案每年不低于3元的标准核定档案维护费用。要及时增补工作人员,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保障。要大力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确保如期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
解维俊指出,档案工作是一项重要的专门事业,我市将以这次督查为契机,紧紧围绕省委督查组指出的突出问题和提出的具体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要深入学习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提高对档案工作的认识,抓好档案馆新馆建设,解决档案部门空编缺员问题,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为档案工作发展提供良好保障。要加强对县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要加强专业档案馆建设,推动我市档案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吴瑞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