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督查《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

16.08.2016  23:12

  为推进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其执业行为,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8月8日至11日,枣庄市卫计委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抽查有关档案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法,对全市6家职业健康检查和1家职业病诊断机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从督查情况看,各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够积极开展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认真落实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技术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履行了职业健康检查的法定职责。 

  上半年,全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累计投入资金500余万元,更新了查体设备。先后有30人次参加了省级举办的专业培训,11人取得了尘肺病诊断资质,14人取得了职业中毒和物理因素职业病诊断医师证书,累计接受了106家企业的委托,实施健康检查14347人,共查出职业禁忌症89人,疑似职业病患者 1人。 

  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有的机构查体工作场所设置不规范,质量管理工作薄弱,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档案不完善,疑似职业病人报告不及时;部分机构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滞后,查体人员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个别机构没有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针对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市卫计委进行了点名通报,并要求有关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逐项进行整改落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存在问题较多、整改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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