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知识产权局局长于智勇谈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 完善知识产权执法行政管理体系
山东省政府网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完善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首先请您简要介绍一下今年以来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基本情况。
于智勇 :今年以来,全省知识产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全面深化知识产权改革的总目标为指引,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着力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今年前三季度,我省发明专利申请量为39168件,同比增长20.5%,高于全国平均增长7个百分点;发明专利授权量为7830件,同比增长14.7%,高于全国平均增长9个百分点。截至9月底,我省拥有国内有效发明专利达到33380件,同比增长24.3%,万人拥有有效发明专利量达到3.45件,已提前完成国家“十二五”规划确定的要达到3.3件的目标。
前三季度,全省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共受理专利纠纷案件180件,查处假冒专利案件366件,出动执法人员2600余人次,检查商业场所510多家次,检查商品12.8万余件,有力地净化了市场环境。此外,不断加大对专业市场和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设了济南医药保健品和临沂木业2个专利保护专业市场。探索建立了重点行业专利保护联盟、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系制度,建设了烟台石油机械、济宁石墨烯、菏泽能源化工3个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切实发挥知识产权为企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山东省政府网 :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十分重视小微企业的发展,“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大财税、融资支持,加大专项基金支持”等扶持小微企业的政策“大礼包”也十分提振小微企业发展的信心。林肯有句名言,“专利制度就是给天才之火添加利益之油”。请问,知识产权工作如何为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加油,使它越烧越旺呢?
于智勇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2〕14号文件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2〕2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支持高新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14〕11号)精神,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的创造活力,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支持小微企业创新成果及时获权。积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在青岛设立了济南专利代办处青岛分理处,使我省成为全国第三个拥有两家专利代办处(分理处)的省份,极大地方便了申请人办理专利事务。放宽对小微企业申请发明专利优先审查的条件限制,积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对我省小微企业亟需获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争取专利申请早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开通了网上电子申请渠道,进一步提高了申请专利的便捷性。
二是完善小微企业的专利资助政策。激励小微企业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支持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针对小微企业获得授权的首件发明专利,给予每件代理费、申请费不超过1万元的资助;对高新区小微企业获得授权的首件发明专利,再给予5000元的奖励。
三是积极推进小微企业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加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宽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省科技厅、山东银监局、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出台了《山东省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暂行办法》。《办法》对小微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给予贴息和评估费补助,进一步规范了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行为,为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举行了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作协议的签约仪式,共签订了3000万元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办法》实施以来,全省已有近100家小微企业通过专利权质押获得金融机构贷款,总额超过10亿元。
四是积极为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做好服务。为服务于高新区小微企业的创新发展,鼓励完善高新区知识产权代理、评估、评议、信息等服务,对高新区引进的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择优给予10万元的奖励。同时,积极鼓励科技型小微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信息利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政策措施向小微企业倾斜,不断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的知识产权环境。
山东省政府网 :发展现代服务业可以有效地调整经济结构,增加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请您介绍一下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基本情况。
于智勇 :近年来,我省着力推进以专利代理为主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我省在代理机构数量、执业专利代理人数量、代理机构营业收入等方面仍有较大差距。此外,我省专利代理服务业还存在机构布局不够合理、专利代理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代理机构服务能力有待提高、行业整体发展水平较低等问题。这与我省科技大省、经济大省的地位不相称,与我省科技、经济快速发展的实际需求也不相适应。
为了进一步加快全省专利代理服务业的发展,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专利代理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加快发展专利代理服务业作为做大做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结合我省实际,确定到2020年,全省执业专利代理人超过1000人,全省专利代理机构数量达到110家以上,营业收入力争达到3亿元以上;全省专利申请代理率提高20个百分点,达到65%以上,代理发明专利授权量显著提升。同时,为进一步加快专利代理人才的培养,在烟台大学建立了国家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在临沂大学、聊城大学设立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充分发挥学校知识产权教育资源优势,培养更多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鼓励在校生考取专利代理资格,在全省分片区组织举办了5期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今年的参考人数创历年最高。
截至目前,我省共有专利代理机构39家,较去年新增7家;专利代理机构的分支机构37家,较去年新增10家;执业专利代理人324人,较去年新增78人;具有专利代理资格的人员达到900余名。
山东省政府网 :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的新方向,是转方式、调结构,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的关键点。请您介绍一下我省知识产权工作是如何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的?
于智勇 :2013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我省被列为两个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省份之一,我省共有9个项目被列入了国家试点项目,涵盖了海洋生物、半导体发光、锂电新能源、新药物等产业领域。一年来,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服务和保障,积极探索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有效路径,9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项目均取得了明显成效。经过试点,产业集群的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得到有力提升。9个试点的产业集群共申请专利2606件,其中发明专利766件;获得专利授权1163件,其中发明专利275件;申请国外专利27件,申请商标583件,其中知(著)名商标11件;登记著作权74件。9个试点的产业集群共实施专利技术1126件,取得经济效益155.7亿元。生产的产品中,专利产值比重最低的为31%,最高的达89%,平均在50%以上。转让专利技术47项,转让费达6398万元。
一是积极搭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依托项目承担单位,分别在淄博高新区建成了齐鲁股权知识产权展示交易平台,在潍坊建成了“潍坊·山东光电产业专利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在青岛橡胶谷建成了“国家化工橡胶专利数据库”,在枣庄建成了“锂电新能源专利数据库”,在济南建成了“济南市生物医药行业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基本实现产业集群专利检索、分析等功能。
二是积极为产业集聚区引进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高新区开展了知识产权托管与运营、知识产权评议与预警、知识产权导航与行业、区域战略,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辅导等高端知识产权服务试点。在菏泽引进了首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济南、潍坊引进多家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驻产业集聚区,在淄博开展了知识产权托管等高端服务,在青岛橡胶谷全面开展了知识产权代理、信息服务、托管、质押融资、交易、培训、咨询等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
三是探索开展了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对某海洋药物、牡丹产业和P92型特种钢材等8个项目进行了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对研发项目发展现状、今后研发方向、市场前景及相关领域知识产权状况等进行评议,为企业战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是组建各产业领域知识产权专家库。研究制定了专家库专家的申报条件、工作职责、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制度,广泛吸纳各领域知识产权人才形成富有特色的专家库。在济南建立了由48名专家组成的生物医药产业知识产权集聚区专家库,在枣庄组建了由科技、金融、知识产权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库。
五是推动建设了企业知识产权联盟。在济南、枣庄、烟台、淄博、菏泽建成了集群企业组成的知识产权联盟,实现了集群内企业的协力创新、有序竞争。枣庄锂电新能源知识产权联盟制定了联盟运作方案和联盟运作流程图,共同研究探讨知识产权合作共享、专利交叉许可、专利池构建、标准推广等工作,初步形成抱团发展、协力创新的发展模式。
山东省政府网 :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企业是很重要的一个主体。就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我省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效?
于智勇 :为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省政府于2012年出台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意见》(鲁政发〔2012〕46号),明确要求到“十二五”末实现全省企业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拥有发明专利申请的企业数量双倍增的目标,并对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提出了要求。为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搭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平台,加快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制定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颁布实施。
今年以来,我们以推行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工作(简称“企业贯标”)作为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重要举措,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由单纯业务型向综合管理型转变,由单一服务型向规范标准化提升,加快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目前我省已有22家企业通过了国家认证机构现场审核,数量占到了全国的一半。前期,共遴选了410家企业参与试点工作,现在已有153家企业进入“贯标”实施运行阶段,到年底,估计我省通过认证审核的企业将接近40家。
“贯标”工作开展以来,企业深深感觉到“贯标”工作不仅带来了眼前的实惠,更为谋取长远利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企业“贯标”已经成为打造优势企业、助力企业全面发展的重要依托。通过开展“贯标”工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逐步完善,企业将知识产权工作系统纳入了经营管理体系,企业知识产权的运行控制更加规范,逐步建立了覆盖企业策划、实施、运行、评审和改进等各个环节且全程可控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作为全国第一家通过“贯标”现场认证审核的企业,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贯标”,完善了各主要环节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重要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活动处于受控状态,最大限度地避免了经营中的知识产权风险,为维护企业眼前利益、培育长远竞争优势奠定了基础。
二是企业“贯标”已经成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实力的重要基础。企业通过“贯标”工作,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能力不断增强,拥有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在销售市场的地位明显增强。“企业贯标”工作的开展,带动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显著提高,我省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从“贯标”工作开展前的11510件增长到今年9月底的18760件,增幅达62.98%。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推行“贯标”工作以来,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显著增强,仅今年上半年,公司就申请专利120多项,其中发明专利60多项。同时,通过“贯标”,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不断保值、增值,无形资产的价值不断提升,有利于投资者和金融机构对企业价值评估,在企业融资上市、投资并购及企业出售等资产运作上获取更大的收益。由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一直是世界发达国家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企业通过“贯标”,由第三方认证机构审核认证后,企业在经营中特别是在对外经济交往中会有较高的认知度。
三是企业“贯标”必将成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打造知识产权强省目标的重要支点。郭树清省长在会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时曾着重指出要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目标。截至今年9月底,我省发明专利的申请量总累计达到25.6万件,发明专利授权量总累计达到4.6万件,有效发明专利总量达到3.3万件,相关数字位居全国前列。下一步,如何从一个知识产权大省建设成为一个知识产权强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进一步提升将成为一个重点。省政府2012年颁布实施的《山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提出,大力提升山东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创新型省份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企业作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重要主体和基础力量,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是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贯标”,有效解决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规范、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不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不足等问题,切实增强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对知识产权的科学管理和战略运用,提高了国际、国内市场竞争能力,将对我省产业结构升级、发展方式转变和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作出积极贡献。
山东省政府网 :企业的创新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护。请您介绍一下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
于智勇 :我国自实施知识产权制度以来,知识产权法律保障体系从无到有,并逐步从本土化走向国际化,向全世界展示了我国知识产权法治建设的巨大进步。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命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则进一步提出了“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的指导方针,将知识产权工作提升到了新的战略高度。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提升到国家战略的层面,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强调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要“完善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机制”、“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大环境下,随着我省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对知识产权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改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的诉求日益强烈。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途径,专利行政执法由于具有程序简单,便民高效成本低、及时主动灵活性强等优点,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强化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和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强化执法办案,深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不断提升专利行政执法能力,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相继出台了《山东省专利保护条例》、《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和《山东省专利条例》,已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配套法规政策体系。
二是不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全省17市知识产权局均设立了负责专利行政执法的处(科)室,负责调处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部门分别成立了执法总队、执法支队和执法大队,基本形成了三级执法队伍联动的工作格局。全省知识产权局系统持有执法证人员560余人。
三是不断深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国家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达到10家,省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2家,设立了“12330”举报投诉公益热线。逐步形成了覆盖全省,重点辐射园区和企业的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服务网。各维权援助中心围绕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调研、知识产权预警分析服务等方面工作,帮助企业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维权的实际问题。
四是逐步建立执法保护协作网。专利、工商和公安等部门横向联合执法机制、跨省域协作执法机制和省、市、县纵向联动执法机制等有效保障了执法的效果,切实增强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与北京、河北等9省市局建立了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组织成立了环渤海地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机制、16省市专利联合执法机制、华东地区和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协议。加强了与公安、工商、海关、药监、质检、版权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实现了省市之间、市与市之间执法联动、案件移交和资源共享。
(责任编辑:宗刚英)